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下半年我省将着力做好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突出大气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建立健全污染源监管制度等五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围绕“六厂(场)一车”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我省将抓紧制定出台《陕西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在确保完成国家目标责任书2014年减排项目的同时,加快其他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计划到年底,全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加快实施脱硫提拔改造和除尘改造,千方百计推进火电企业达到新排放标准。除此之外,下半年将在关中有条件的电厂完成超净排放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完成全部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工程建设。实现钢铁行业脱硫旁路全封堵。新建、扩建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全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屠宰厂污染物综合利用工程,提高污染物削减率。
突出大气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继续抓好治污降霾的工作,切实加大“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综合措施的落实力度。完成全年13.45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和关中地区1172台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对关中地区所有火电企业执行氮氧化物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在生态基流保障的前提下,要确保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段保持Ⅲ类水质,杨凌以下全段基本达到Ⅳ类水质。全流域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下降2%以上。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管理考核,按月核定并征收水污染补偿费。进一步做好汉、丹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
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快制定《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关中城市群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淘汰污染严重、能源资源消耗大的落后产能。同时,加快“气化陕西”二期工程步伐,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实现关中地区年减少煤炭消耗1000万吨的目标。落实《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加快淘汰小火电、钢铁、焦炭、化工、纺织等行业落后产能。
建立健全污染源监管制度。全面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不断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抓紧完成总量刷卡仪招标工作,争取年内实现对国控污染企业的总量监管,实现浓度和总量双重控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公布率和有效传输率。推行污染治理和在线监测设施第三方运营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责任追究制度”和“污染惩处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和制造污染的责任人,及时依法查处、严格问责。
筹备编制“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在继续采取“十二五”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的基础上,提早谋划“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思路,开展全省环境容量研究,根据环境容量提出“十三五”各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优化分配方案,并划定总量重点控制区域,根据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预测未来污染负荷,提出总量控制方案,据此编制“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原标题:五大举措确保全年减排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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