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餐饮经营企业、超市、商场、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十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负责建设或指导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监督农村地区垃圾中转站之前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有害垃圾贮存
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生产线:80t/d,与大件垃圾处理共用一个车间,可回收物分拣打包设备:80t/d,并预留二楼远期扩容场地,在转运站北侧用地新建可回收物分拣车间,将原有消防水池及泵房改动到生产管理用房北侧,有害垃圾暂存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分拣出的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分类投放第九条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垃圾的产生、投放、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乡垃圾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第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县(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据《固废法》《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最新要求,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其他产废单位:对本区非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有害垃圾暂存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机动车维修等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60家,若单位总数不足60家,则全部进行检查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二)有害垃圾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有害垃圾贮存、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和终端处理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理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设施建设用地和规划管理工作。
其中环卫保洁含路面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化粪池管理、河道清漂、牛皮癣清理等;垃圾收运含其他垃圾收运、厨余垃圾收运、有害垃圾前端收集临时贮存和疫情封控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前端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
具体内容如下:(1)环卫保洁含路面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化粪池管理、河道清漂、牛皮癣清理等; (2)垃圾收运含其他垃圾收运、厨余垃圾收运、有害垃圾前端收集临时贮存和疫情封控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前端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
市、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三章 分类标准与分类投放第十二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理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中,环卫保洁含路面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化粪池管理、河道清漂、牛皮癣清理5个小项;垃圾收运含其他垃圾收运、厨余垃圾收运、有害垃圾前端收集临时贮存、垃圾分类(前端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督导、收集)、垃圾中转站
《聊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25)》以市主城区为重点,坚持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统筹,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全市统筹,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和可回收物分拣、大件垃圾拆解、有害垃圾贮存点进行了规划布局
“十四五”期间,全市将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餐厨(厨余)处理设施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飞灰贮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标改造、环卫公共设施、环卫装备、垃圾分类以及环卫信息化建设中加大投入,规划计划投入资金合计...各区均建成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毒有害暂存点,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部分建成,基本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链条收运处理体系。
其中,环卫保洁含路面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化粪池管理、河道清漂、牛皮癣清理5个小项;垃圾收运含其他垃圾收运、厨余垃圾收运、有害垃圾前端收集临时贮存、垃圾分类(前端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督导、收集)、垃圾中转站
依据《固废法》《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最新要求,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其他产废单位:对本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有害垃圾暂存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机动车维修等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40家,若单位总数不足40家,则全部进行检查。
(四)有害垃圾集中回收情况2021年县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回收的有害垃圾量为101.68千克。...五、危险废物(一)产生、贮存、利用、处置量2021年,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5.55万吨(含次生危废0.05万吨)。委外转移量5.14(含次生危废0.049)万吨,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电子废物、危险化学品、有害垃圾的污染防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