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 十九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 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 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办法》第十四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每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发布上一年度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要求,现予发布《2021年淮北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产生、贮存、利用、处置量
根据省固废系统口径,2021 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01.95 万吨,综合利用量1136.35吨(其中本单位利用量为31.77万吨,外单位利用量为1104.58),主要通过发电、制造建材等方式利用;处置量60.78 万吨(其中本单位处理量为4.13万吨,外单位处置量为56.65万吨),主要通过回填、筑路等方式予以安全处置;贮存量为 81.99 万吨。具体见表 1。
表 1 2021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情况
注:“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含综合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二)主要种类及利用方式
2021 年,本市产生量前5位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分别为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脱硫石膏,合计1160.40万吨,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96.54%。详见表2。
表2 2021年淮北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
本市的大宗一般工业固废主要用于发电、制砖及水泥等建材原料等。
(三)主要产生企业。
2021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3,其产生量合计798.18万吨,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66.40%。
表3 2021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前5名产生企业
注:“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含综合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二、生活垃圾
(一)产生与处理情况
2021年,我市共产生生活垃圾50.41万吨,焚烧处置50.41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处理处置能力
2019年,我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一座,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设施一座,处理能力为1200吨/日(应急处置,每年考虑一个月)。
(三)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情况
2021年可回收物量共计36,899.3吨。
(四)有害垃圾集中回收情况
2021年县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回收的有害垃圾量为101.68千克。
(五)餐厨废弃油脂回收利用情况
淮北市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占地30亩,设计处理规模150吨/天,2021年全市全年累计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31351.47吨、生产废弃油脂1278.79吨、沼气约125万立方,日均进场垃圾量85吨以上。
三、建筑垃圾
(一)产生与处理情况
2021年度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53.8744万吨,资源化利用量为249.0817万吨,处置量为4.7927万吨。
表4 2021年度全市建筑垃圾处理情况
注:1.建筑工程:合计229.21万吨,全部用于塌陷治理、路基回填、山体修复、绿化,无存量垃圾,利用率100%;
2.装饰工程、拆除工程:合计13.6644万吨,其中8.8717万吨用于资源化企业再生产处置利用,资源化利用率64.93%。
3.淮北市建筑垃圾全市合计253.8744万吨,其中249.0817得到有效资源化利用,利用率98.11%。
(二)处理处置能力
淮北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有两家,年利用能力为360万吨,可以满足我市建筑垃圾利用处置需求企业名单及利用能力。
表5 我市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单位情况
四、农业固体废物
(一)秸秆
2021年,我市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总计306.45万吨,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总计260.36万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总量共计241.49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量127.8万吨,基料化利用量1.045万吨,饲料化利用量29.62万吨,能源化利用量83.03万吨,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2.75%。
(二)废弃农用薄膜
2021年,我市农膜使用量1259.4吨,其中棚膜1041.58吨、地膜218.85吨(其中,可降解地膜用量74.45吨),覆膜面积3887公顷(58345亩),地膜监测点2个;理论可收集量1185.93吨,回收处置971.37吨,回收处置率81.9%。
(三)农药包装废弃物
2021年,我市农药使用量2147吨,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约148吨(其中:废弃农药包装袋18吨,废弃农药包装瓶130吨),累计回收120吨,处置120吨(其中:农药大包装回收再利用2.2吨,焚烧发电117.8吨,)。
五、危险废物
(一)产生、贮存、利用、处置量
2021年,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5.55万吨(含次生危废0.05万吨)。委外转移量5.14(含次生危废0.049)万吨,自行处置利用0.346万吨,累计贮存量0.131万吨,排放量0吨。
(二)主要种类
2021年,本市产生量前5位的工业危险废物种类分别为HW31含铅废物(2.5万吨) ,HW18焚烧处置残渣(1.46万吨),HW11精(蒸)馏残渣(0.6396万吨) ,HW49其他废物(0.239万吨),HW06废有机溶剂和含有机溶剂废物(0.157万吨)。
(三)主要产生企业
2021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6,其产生量合计4.5473万吨,占本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91.93%
表6 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名企业统计表产生量
(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2021年,本市共有1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单位,其中2家为豁免单位,8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含1家医废处置单位),总核准经营规模25.745万吨/年.其中,核准收集规模25.745万吨/年、实际收集4万吨/年;核准利用规模3万吨/年,实际利用0.343万吨/年;核准处置规模12.145万吨/年,实际处置1.662万吨/年。危废经营单位具体情况见表7。
表7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统计表
(五)危险废物转移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控制管理。坚持就近转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的原则,原则上危险废物交由省内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利用和处置。
对于转移危险废物出省的,由移出单位向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安徽省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书》,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厅窗口统一受理。 省厅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及检查,经审查符合转移条件的,发函与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商转移事宜。
目前,没有外省危废移入我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等情况。从外市移入我市的危废为3291.51吨,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医疗废物。
六、医疗废物
(一)产生及处置情况
2021年,我市现有医疗机构871个,其中三级医院6个,二级医院18个,采供血机构1个。县区统一规划设置了47个医疗废物暂存点,其中濉溪县18个,相山区12个,杜集区8个,烈山区9个。独立的医疗机构暂存点共101个,其中市管医疗机构30家,濉溪县19家,相山区31家,烈山区9家,杜集区12家。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产生并规范处理1207.82吨医疗废弃物,实现医废规范化处置100%全覆盖。
(二)处置能力
近年来,我市年均产生医疗废物约1000吨左右,淮北市龙铁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核准经营规模达到4950吨/年(之前核准经营规模为1800吨/年),完全能够满足我市医疗废弃物的处置需求。
七、报废机动车
2021年,全市共有1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共计1个回收网点,从业人员10人,场地面积2万平方米,年拆解车辆能力1500辆。2021年,共拆解车辆1344辆,合计2849.28吨,具体见表8。
表8 2021年淮北市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情况
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截至2021年底,本市建成并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6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4座,濉溪县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处理能力为37万吨/天,污泥日均产生量约90吨(按含水率60%计,下同)。
2021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产生量为3.276万吨,其中其中主要为焚烧利用,建材利用等,均进行妥善利用处置。
信息发布城市:淮北市
信息发布机构: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发布日期:2022年6月22日
信息发布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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