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及项目准入条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
园区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五)环境保护。具有时效期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 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和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对入园项目严格执行亩产效益评价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得入园。
第九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
(六)化工园区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及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等规范文件要求的项目评估、准入、退出机制。
第十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建立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和规划有关要求的入园项目评估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
第九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并达到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化工园区应当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园区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区相互分离,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制定出台危化品“禁限控”目录,坚决淘汰低端落后产能,到2021年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下降60%以上,化工园(集中)区从54家减少到29家,一律不批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
依据规划尽快制定符合区域特点、园区实际的“禁限控”产品和工艺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并实施。...二、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严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和食品行业等轻工业项目入园,依法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六)化工园区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以及国家、自治区发展战略有关要求。
第八条 化工园区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以及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关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禁承接已淘汰落后产能,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
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依法淘汰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级次提升。
五、严格项目准入2022年底前,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氯气、氨气、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
“禁限控”目录,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节点目标,安全环保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各市完成对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完成率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100%,制定危险化学品
严格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高风险化工项目。
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确保2021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
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审批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化学品以及涉硝等爆炸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时修订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时修订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
园区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突出专业特色化工产业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促进化工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2015年制定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版)》,将vocs排放量大的化工、印染、人造板及家具、印刷等行业列入禁限范围,从源头控制了vocs排放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