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及项目准入条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
园区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五)环境保护。具有时效期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 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和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对入园项目严格执行亩产效益评价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得入园。
新建合成氨装置应布局在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认定化工园区(与焦化等装置配套建设的除外),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政策、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等要求
第九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
(六)化工园区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及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等规范文件要求的项目评估、准入、退出机制。
第十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建立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和规划有关要求的入园项目评估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
第九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并达到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化工园区应当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园区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区相互分离,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