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以下简称“黄红牌”办法)相关要求,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并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
自动监测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直接或者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
,未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5.3.1.1外排口监测点位,在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设置监测点位”要求,即应当在污水处理厂法定总排口处采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部分截图),共计2页。11.桐梓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询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共5页。12.曾勇、向勇、罗娅琳、彭建灵、谢澄执法证件复印件1份,共4页。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统计、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建设。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配备监测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十条 自治区依法实施下列环境保护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本规则制定主要参照依据文件有生态环境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21号公告)、《关于做好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2〕373号)、《关于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自动监控电子督办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确保持证按证排污,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内容,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依法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检测并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案件启示排污企业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主体,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及数据管理负有主体责任,企业需落实自动监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设备运行情况的日常巡检密切关注数据变化,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运维单位排查。
推动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废气旁路加装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建设备用vocs治理设施。强化粉尘、烟气治理。...环境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异味投诉显著下降,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档升级,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增强。
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是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
推动取消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需要保留的,在非紧急情况下关闭并铅封,通过安装自动监测...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推进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切实推进水泥和焦化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经核实现场运行条件或技术水平不具备污染物排放浓度自动监测可行性的,应按照“分类指导、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排污单位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或排放口等关键位置,通过使用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自动监测设备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视频门禁、通信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组成,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测监控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管理系统。
案例2:江西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案例特点】该案为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查处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典型案例。
针对2023年全省新增重点排污单位数量大、企业类型繁多等实际情况,省执法局联合各市州对1066家无法实施自动监控设备安装的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指导其通过使用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振动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替代监控设备
该公司存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违法行为。...为了节省处理污水的费用,自2022年9月份起,废水处理设施运维人员毛某通过控制该阀门,在白天自动监控运行时不排放废水,晚上自动监控停止运行时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排放废水,造成企业夜间排放废水时逃避监管
近年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持续优化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方式,规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就是为了让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充分发挥作用。
经进一步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已按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开展异常数据标记。2022年度,该企业在线监控设施cod分析仪及流量计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定期校准与维护。...典型意义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经过标记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计量检定或者校准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收集、固定的污染物排放数据
,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破坏、损毁监控仪器站房
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厂“装、树、联”要求,强化污染物自动监控和自动监测数据工况标记,加强对焚烧飞灰处置、填埋设施渗滤液处理的全过程监管。...二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三是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污染物排放监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组成,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信息系统。
排污单位发现传输数据异常时,应第一时间以数据标记方式向国家和省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报告,并及时检查修复。...(套)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和维护时间累计超过72小时的,认定为“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行业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组成,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信息系统。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视频门禁等设备,以及通信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组成,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测监控污染物排放状况。
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重点落实以下要求:(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根据《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停运或故障期间,排放单位或其委托的运维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第三十条规定,故障停运期间未开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