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刘卫先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教授认为,要从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机关各项职能的高度,积极主动地提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应对气候变化的有益建议,积极探索审理碳排放权交易等新类型案件
孙佑海: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是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最终出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孙佑海:我国垃圾分类法治化初见成效值得肯定。但在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激增的背景下,也存在一些关键问题:一是全面、协调、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法律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孙佑海: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是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最终出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孙佑海:我国垃圾分类法治化初见成效值得肯定。但在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激增的背景下,也存在一些关键问题:一是全面、协调、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法律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说。
孙佑海说,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一般都源于党的政策。“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其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一些党政干部的决策行为如果对生态环保不利,在法律层面可能并不违法,但依据党内法规可能就会受到处分”。
孙佑海:经验可以总结为三点。一是探索形成了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新机制;二是合力构建京津冀区域共治新格局;三是协同推进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合作新模式。...孙佑海:雄安新区的生态建设,对未来整个雄安新区的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最新公布的《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提到,确保新区生态系统完整,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严格控制开发强度,新区远景开发强度控制在3
孙佑海作了题为《如何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报告。他认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杨迪,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徐祥民,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教授曹明德,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元英进,人文社科处处长、文科办主任张俊艳,法学院院长孙佑海
开幕式由孙佑海主持。袁世军致辞。...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徐祥民,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教授曹明德,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元英进,人文社科处处长、文科办主任张俊艳,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胡保林,法学院院长孙佑海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教授在致辞中,首先转达了校领导对出席会议的各位专家的问候。...专题论坛一绿色一带一路和环境标准问题上,孙佑海作了《中国企业如何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时应对东道国环境标准》的主题报告。他认为,绿色一带一路的环境法规制包括前提性规制、预防性规制和救济性规制三大方面。
孙佑海作了《全力落实联合国议程,依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主旨报告。...开幕式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教授主持。他首先对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以上对损害者担责具体大的制度问题发表了一些意见。我是谈一个小事,也是跟这个事情有关系的。我这个题目是:第三方治理背景下环境损害责任转移和不转移。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遇到了实例,看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的意见
孙佑海作总结发言。...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党委书记杨欢,副院长林卫峰、蓝蓝,学院部分教师代表以及二十余位法学院学生干部出席会议。座谈会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赵成志主持。
客观地解读相关案件的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邀请了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教授,武汉大学王树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张新宝教授、肖建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王灿发教授,天津大学孙佑海教授
孙佑海强调,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发挥环境司法鉴定在环境公正司法的基础性作用。...孙佑海教授表示,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天津大学法科是当时四大专业之首,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天津大学的化学化工、环境科学等专业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水平。
座谈会最后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院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张海波副检察长做总结发言。...孙佑海院长简要回顾了天津大学法学教育悠久的历史,重点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院自成立以来在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科研和学术影响力、域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认为,公共政策失衡是造成雾霾的原因之一,要从实体上、程序上、执法上做到平衡,不能让老实人吃亏、不老实的人钻空子。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专家孙佑海认为,人类的不合理的行为是形成雾霾的内因。如果将雾霾列入气象灾害,将影响对气象灾害的性质定位,混淆雾霾污染的治理主体,不利于雾霾问题的有效解决。
在孙佑海看来,如果将雾霾列入气象灾害,将影响对气象灾害的性质定位,混淆雾霾污染的治理主体,不利于雾霾问题的有效解决。...孙佑海认为,人类的不合理的行为是形成雾霾的内因。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人类从事严重污染的行为,如果没有成严重的污染,任凭任何气象条件的变化,都不可能形成雾霾。
对话人: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孙佑海孙佑海,现任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主任
对此,我们与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孙佑海进行了对话。...孙佑海:任何一项改革,做好新老制度衔接都十分重要。
参加此次会议的环境商会专委会成员有: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王志轩、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汪劲、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
孙佑海尖锐地指出,影响排污许可制度不能正式颁布的最大因素是地方政府发展gdp的迫切需要,不得不让排污许可制度的出台一再延迟。...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孙佑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排污许可制度顶层设计不尽合理,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支撑不足、定位不清晰及证后监管问题。
孙佑海尖锐地指出,影响排污许可制度不能正式颁布的最大因素是地方政府发展gdp的迫切需要,不得不让排污许可制度的出台一再延迟。...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佑海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排污许可制度顶层设计不尽合理,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支撑不足、定位不清晰及证后监管问题。
我国自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以来,环境法制建设步入快车道。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环境法律是最早建成的比较完备的子法律体系之一,已包含30余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还有配套的各项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