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等。...3、严禁收集贮存反应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成分不明和环境风险不可控的危险废物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
对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10吨的企业,其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等,原则上可纳入收集范围。...仅限收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其他部分特定危险废物,共19个大类92个小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产生的固渣,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送垃圾坑暂存,入炉焚烧处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除尘系统废弃布袋、实验室废液、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废ro反渗透膜属于危险废物,运送至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处置。...(2)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250t/d,配置3×750t/d炉排焚烧炉、2×4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辅助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收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
2.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等。...二、试点内容(一)试点收集危险废物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外,可收集以下范围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下(含10吨)以及单品类危险废物年产量1吨以下的企事业单位、机动车维修与拆解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7.
实验室废液、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暂...并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或最终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六)教育部门负责所属教育机构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督促教育机构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和无害化处置。(七)商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监督管理。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学校实验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特点,从废弃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要点和危险废物违法典型案例讲解入手,详细解读了实验室废物常见种类、危险特性、分类方法及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流程的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
督促小微收集单位履行协助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延伸服务的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化+铁脚板”作用,主动上门对辖区内实验室废物和...,还要执行《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关于贮存周期和贮存量的要求,i级、ii级、iii级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分别不得超过30天、60天、90天,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
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荧光灯管、废活性炭等(年产生量小于10吨),可纳入收集范围。...四是严格按照约定的收集时间提供收集、运输和利用处置等一体化服务,严禁对服务对象、危废种类进行选择性收集,严禁对收集服务附加不当条件,不得超范围或委托第三方收集危险废物。
本方案中小微企业包括:1、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下(含10吨)的工业企业;2、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燃油零售等行业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等行业实验室;4、社会源。
(五)支持试点单位在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有偿分类收集转运服务和预处理示范项目建设。八、保障措施(一)强化环...本方案中小微企业包括:1、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下(含10吨)的工业企业;2、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燃油零售等行业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等行业实验室;4、社会源。
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危险废物持证单位44家(含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企业7家),年处理能力179.1万吨。我市危险废物在线转移平台注册用户达1.8万家,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其他产废单位:对本区非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有害垃圾暂存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机动车维修等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60家,若单位总数不足60家,则全部进行检查
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循环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回用。2、废气。...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循环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回用。2、废气。
对沾染垃圾焚烧飞灰的废布袋、废机油、废岩棉、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经研究,并商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宁化县城南镇鱼龙村宁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收集处理服务的区域为宁化县和清流县全域。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探索依托危险化学品配送网络建立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废物逆向回收体系。鼓励在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建设。
2.年产生量10吨(含1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其产生的10吨以下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荧光灯管、废活性炭等,可纳入本次收集范围。
(二)试点收集服务范围及类别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下(含10吨)以及单品类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吨以下的企事业单位、机动车维修与拆解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纳入收集范围
一是印发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和实验室等3个社会源领域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提升非工业源危险废物行业规范管理水平。二是每季度及时公布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有关情况,防止收集能力产能过剩。
收集对象为项目所在设区市内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下的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各类检测机构等产生的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除外),机动车维修机构、加油站等产生的危险废物。
(2)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①一标段:应具备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071-001-08、900-249-08)、hw09油/
二是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许可证,并补充完善了相关内容。三是对实验室、机动车维修企业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防治责任作出规定。
收集对象以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如汽车修理店、预拌混凝土企业、机械企业、食品企业、纺织服装企业)为重点,兼顾机关事业单位、检测机构、学校实验室及废旧节能灯、体温计、废药品、废铅蓄电池、废农药包装物等社会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