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等。...3、严禁收集贮存反应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成分不明和环境风险不可控的危险废物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
对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10吨的企业,其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等,原则上可纳入收集范围。...仅限收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其他部分特定危险废物,共19个大类92个小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产生的固渣,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送垃圾坑暂存,入炉焚烧处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除尘系统废弃布袋、实验室废液、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废ro反渗透膜属于危险废物,运送至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处置。...(2)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250t/d,配置3×750t/d炉排焚烧炉、2×4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辅助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收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
2.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废线路板、实验室废物、汽修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等。...二、试点内容(一)试点收集危险废物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外,可收集以下范围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下(含10吨)以及单品类危险废物年产量1吨以下的企事业单位、机动车维修与拆解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7.
实验室废液、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暂...并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或最终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六)教育部门负责所属教育机构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督促教育机构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和无害化处置。(七)商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监督管理。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学校实验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特点,从废弃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要点和危险废物违法典型案例讲解入手,详细解读了实验室废物常见种类、危险特性、分类方法及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流程的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
督促小微收集单位履行协助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延伸服务的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化+铁脚板”作用,主动上门对辖区内实验室废物和...,还要执行《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关于贮存周期和贮存量的要求,i级、ii级、iii级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分别不得超过30天、60天、90天,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