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搜词> 排污权核定

排污权核定

北极星环保网为您提供排污权核定相关内容,帮您快速了解排污权核定最新动态。了解排污权核定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为您找到“ 排污权核定”相关结果约294个
  • 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初始排污权应按规定每5年核定一次。(三)明确核定要求。...已取得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的工业排污单位可自愿申请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二)明确核定权限。参与长三角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由青浦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定

    VOCs治理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04月08日
  • 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定初始排污权。(二)明确核定权限。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

    VOCs治理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03月20日
  • 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章排污权核定第十一条排污权核定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进行排污指标确权的行为,包括初始排污权、可交易排污权等。

    烟气脱硫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02月01日
  • 河北省发布《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

    一是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主要包括健全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有偿使用核定征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有偿使用价格体系。...四是强化排污权资产金融赋能,主要包括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探索区域排污权租赁、创新排污权金融产品。五是健全排污权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强化制度设计,强化数据管理,强化排放监管、强化科技支撑。

    烟气脱硫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01月29日
  • 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不免除其生态环境保护的其他法定义务。第二章排污权核定第十三条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核定工作。

    烟气脱硫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01月15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排污权储备和调控管理办法

    第三章排污权出让第十条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应根据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求和排污权市场需要,对储备排污权实行动态调控。政府储备排污权核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到期自动延续。

    烟气脱硫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8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排污权抵押期间,保留借款人对抵押物的使用权。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我区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并已核定排污权的企业法人。...第十一条借款人申请排污权抵押贷款须提交下列资料:(一)排污权抵押贷款申请书;(二)排污权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提供《排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管理企业提供生态环境部门核定排污权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烟气脱硫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7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发布

    出让方:是指通过实施有效减排等措施,出让其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且尚在有效期内的可交易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以及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意向受让方:是指因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有意向购买排污权的排污单位

    烟气脱硫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2日
  • 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

    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的现有排污单位,不予核定初始排污权。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由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排污许可证分级核发权限进行分级核定

    烟气脱硫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5日
  • 致VOCs排放企业的告知书

    核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后续排污权的有偿使用缴费,请企业认真审核,如有异议及时向技术人员提出,否则需企业自身承担相应责任。...vocs初始排污权核算核定办法的通知》(台印发(2023)47号)文件,现对温岭市内涉及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或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艺的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核定

    VOCs治理 温岭生态环境 2023年11月03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第四章 定量审查第十二条 出让方应按照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的相关规定,向有权核定其可交易排污权指标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审查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对可出让排污权指标进行核定,出具可交易排污权指标审查意见

    烟气脱硫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5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之日起计算,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自排污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计算。排污权有效期满后,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权的,应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定

    烟气脱硫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5日
  • 《安徽省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发布

    排污单位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核定排污权,并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初始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指标由排污许可证核发单位审核确定,废水、废气进入集中式治理设施的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按达到集中式治理设施排入外环境的排放标准进行核定

    烟气脱硫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4日
  • 陕西省排污许可制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鼓励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或交易取得的富余排污量在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排污许可处牵头,省评估中心配合,相关市生态环境局落实)(二)精细化管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按照“测值测量、定值定量、用值用量”三个环节,2027年底前试点探索核定园区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根据园区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核定园区内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量,完善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推动园区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与园区内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量的有效结合

    烟气脱硫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18日
  • 6000元/吨!山西省关于制定颗粒物排污权交易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颗粒物排污权交易价格,采取“一次性补偿”的办法核定,基准价格为6000元/吨,排污权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排污权交易基准价。...为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保障排污权交易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61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污染治理成本,现将颗粒物排污权交易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除灰除尘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 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

    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排污单位依法通过核定或交易等渠道取得排污权指标,且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行为。...排污权交易,是指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交易主体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排污权公开买卖的行为。

    烟气脱硫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09月28日
  • 荆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核定情况的公示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核定情况的公示,全市完成具备核定条件的320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工作,其中重点企业33家,非重点企业287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结果为1352.29t

    VOCs治理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09月05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排污权租赁行为的监管,如实核定排污权租赁指标,依法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污的违法行为。...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出租排污权,需向核定排污权的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排污权出租申请表;(二)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三)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纳凭证或取得排污权的交易凭证。

    烟气脱硫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08月24日
  • 安徽省关于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

    (二)合理核定权属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权登记确认的有效凭证,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与新改扩建项目所需排污权指标,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核定排污权有效期限以排污许可证载明时间为准

    烟气脱硫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08月01日
  • 厦门:公开征求《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细则意见

    工业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有效期为5年,其中核定分配取得的有效期自核定之日起计算,交易取得的有效期自排污之日起计算。...第十二条工业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实行有偿使用,核定分配的排污权及交易取得的排污权到期后,现阶段暂不征收初始有偿使用费,全面征收的时间和标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规定执行。

    烟气脱硫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06月09日
  • 规范排污权交易 浙江省发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初始排污权应按规定每5年核定一次,原则上应在每5年规划期的第1年完成核定。(三)明确核定要求。...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实行分级管理,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

    工业废水 北极星环保网 2023年04月19日
  • 厦门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厦门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该规范适用于厦门市域内现有工业排污单位(不含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

    烟气脱硫 北极星环保网 2023年03月10日
  • 山西省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暂行办法》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暂行办法》,并于3月1日起实施。...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山西省有关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总量指标无法满足建设项目总量需求的,可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取得。

    工业废水 北极星环保网 2023年02月22日
  • 湖南省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其中,排污权指标是指排污单位按照《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法通过核定或者交易等渠道取得,并落实了有偿使用政策规定的排污权指标;碳排放权配额指的是生态环境部门分配给本省重点排放单位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

    烟气脱硫 北极星环保网 2022年12月29日
  • 山西: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山西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本单位削减量无法满足本办法规定置换比例要求的,可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取得。...,取三种方式测算得出的最低值核定

    工业废水 北极星环保网 2022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