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需要调整的,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衔接。...第十三条【湿地保护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
实施赤水河流域保护综合规划。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重点河湖污染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四大攻坚突破”,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贯彻落实《赤水河流域综合规划》,统筹优化赤水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赤水河流域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划定并向社会发布。
第六条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应当服从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上一级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应征求所涉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需要修订的,按原程序批复实施。
二、强化配置管理(四)科学规划布局。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水利综合规划时,应当科学制定水资源配置方案,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与配置体系。
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智慧水利概论》《大数据分析与处理》《数字孪生流域与数字灌区》《水工程智能建造》《人工智能》《水利智能监控与调控》《水工程bim设计》《工程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等,培养的人才具备承担水资源与水工程及相关工程的综合规划
依法开展“十四五”国家有关专项规划、重点流域综合规划及轨道交通、港口、产业园区、国土空间等领域规划环评审查、论证。做好保供相关煤炭矿区、重大水电开发的规划环评指导服务。
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65立方米降低到28立方米,京津冀地区已经接近10立方米,提前十年达到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提出的2030年目标。...有鉴于此,我国对黄河、淮河、海河等缺水流域提出了“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乌江流域保护综合规划,编制乌江流域保护专项规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黄河、嫩江、西辽河等河湖保护和管理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组织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规划实例精准施策凸显示范效应 郑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1—2035年),通过专题研究为基础、数字模型为支撑、综合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为抓手的“31382”规划体系构建,科学建立了郑州市防洪防涝工程规划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等排水防涝工程建设相关国家标准的编制、修订发布工作,编制下发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
日前,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印发《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30余个流域综合规划环评,对近200个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水利水电工程提出取消建设的优化建议,将多段干、支流纳入栖息地整体性保护。...流域、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环评取得新突破,产业园区、煤炭矿区、港口、能源化工基地规划环评全面推进,在优布局、调结构、控规模、促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
水资源规划包括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规划、节约用水规划、保护规划等,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
2022年年底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力争完成城市防洪规划、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1.编制防洪排涝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一体化编制或修订区域防洪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形成布局合理、管理有效、安全可靠、智慧韧性的现代化城市防洪排涝体系。
03 雄安新区水系统全周期管理措施探索3.1 强化顶层设计以水系统综合规划为抓手,实现管理要素“全覆盖”。...编制涵盖供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和雨水等子系统,覆盖取水、供水、用水、净水、排水、循环利用等要素的城市水系统综合规划,将其作为城市水系统综合治理的顶层设计,明确建设目标和总体策略(见图5)。
2021年生态环境部还先后发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等七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流域综合规划》等标准规范文件。
03 源头暗涵化河道的系统整治源头暗涵化河道整治应积极遵循“预防为主”及“主动修复”的思路,首先宜结合城市综合规划和排水系统规划等上位条件,避免现状河道再走暗涵化的路子,为河道解决“存在”和“存续”问题
(一)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在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配置体系,在相关涉水规划中明确再生水利用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一致。
,防治流域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生态环境部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
生态环境部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详情如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章 生态保护规划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气象、黄河河务等部门,根据国家和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黄河流域综合规划
(气)田总体开发方案、流域水电规划;(四)流域、区域涉及河流、湖泊开发利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和供水、水力发电等专业规划,跨流域调水、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等规划;(五)内河航运规划、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