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公共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分类意识。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管理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比如,垃圾投放者分类知识和投放习惯统一问题、不同区域垃圾桶的配置与垃圾产生量和类别的匹配性问题、收集点收集站的设置与“邻避”效应问题、收运车辆配置数量和转运线路优化问题、可回收物回收分拣体系建设与大件垃圾拆解中心统筹建设问题
第七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公众开放活动,建立以点带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示范点。
,组织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实践活动;(七)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科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对可回收物的回收进行监督管理;(四)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推进邮政、寄递包装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利用等工作;(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六)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普及和教育。...鼓励社会组织、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示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科技创新和再生资源回收政策。
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内容,指导协调学校、幼儿园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多媒体、游戏体验结合等方式,让市民在“看现场、听知识、问答疑、闻味道”的体验中亲身感受当代环保技术,提升环保意识。...打造有温度的开放共享品牌深圳能源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垃圾焚烧发电与科普教育结合起来,配套建设了垃圾分类、循环再生利用、垃圾处理历史等不同主题的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电厂开放日活动,开设环保课堂,通过展览
学校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第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科普场馆等单位应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绿色低碳知识。...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生活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绿色低碳活动,自觉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义务。第七条本市相关行业组织应当推动绿色转型领域的创新研究、标准制定、合作交流,加强行业自律。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履行生活垃圾
(2023-2025年)》等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市教育系统专门编印并全面推行《生态小公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市住建部门把“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市市场监管局定期会同分类办开展联合检查
第六条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媒体单位,应当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四条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订或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个人应当增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践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参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生活垃圾分类、光盘行动、无纸化账单等绿色低碳活动。...社区、学校等应当运用多种形式普及绿色低碳循环知识,开展公益性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目前沈阳项目已成为沈阳市科普教育、推行垃圾分类的有力根据地,为沈阳市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做出了贡献。...目前,西青项目已然成为一个集知识科普、文化体验、教育研学、商务考察等“产学游”于一体的现代化工业旅游基地,有力推动了绿色理念、绿色生活方式的传播,为天津市生态文明建设及环保工业游做出了积极贡献。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健康教育内容,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学生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正确投放率。
第七条 宣传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教育,普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指标。
截止到目前,截止2022年6月,已累计接待社会各界约15000余人,日接待最高近300人次,积极推动了垃圾处理事业、垃圾分类推广良性发展,被评为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已成为青岛市宣传垃圾科学处理、垃圾分类知识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厂内设有沙盘、宣教室、时光穿梭走廊、垃圾分类科普活动室等区域,市民可通过听取讲解、实地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垃圾运输系统、垃圾焚烧全流程等知识。“垃圾焚烧厂竟然没有一丝臭味。”...通过“零距离”参观环保设施,让市民更加直观和深入地了解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加深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激发公众生态环保责任意识,引导公众自觉践行垃圾分类、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生活方式。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所管辖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加强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第七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和普及,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推动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项目融合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贯彻绿色低碳工业理念,配套建设平湖市生态环保科普宣教中心,接待多批社会群众、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青少年团体等共同关注环保事业,普及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知识,倡导共建生态文明
商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引导餐饮服务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绿色经营,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新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新政文〔2022〕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组织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实践活动;(七)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科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对可回收物的回收进行监督管理;(四)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推进邮政、快递包装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利用等工作;(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六)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