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公共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分类意识。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管理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比如,垃圾投放者分类知识和投放习惯统一问题、不同区域垃圾桶的配置与垃圾产生量和类别的匹配性问题、收集点收集站的设置与“邻避”效应问题、收运车辆配置数量和转运线路优化问题、可回收物回收分拣体系建设与大件垃圾拆解中心统筹建设问题
第七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公众开放活动,建立以点带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示范点。
,组织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实践活动;(七)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科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对可回收物的回收进行监督管理;(四)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推进邮政、寄递包装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利用等工作;(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六)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普及和教育。...鼓励社会组织、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示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科技创新和再生资源回收政策。
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内容,指导协调学校、幼儿园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多媒体、游戏体验结合等方式,让市民在“看现场、听知识、问答疑、闻味道”的体验中亲身感受当代环保技术,提升环保意识。...打造有温度的开放共享品牌深圳能源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垃圾焚烧发电与科普教育结合起来,配套建设了垃圾分类、循环再生利用、垃圾处理历史等不同主题的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电厂开放日活动,开设环保课堂,通过展览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科普场馆等单位应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绿色低碳知识。...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生活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绿色低碳活动,自觉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义务。第七条 本市相关行业组织应当推动绿色转型领域的创新研究、标准制定、合作交流,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