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一)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文件中,增加工程渣土消纳平衡内容,通过提高标高、堆坡造景等方式提升工地回填利用比例,减少工程渣土外运。
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分类管理,推进分类堆放,减少其他杂质混入。...全文如下:各相关单位:为持续推进本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共同制定了《上海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方案》。
第三章 建筑垃圾排放第十三条【源头减量】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责任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坚持规划引领,指导各地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或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目前,义乌在全省率先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源头减量及综合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规划还从源头减量、利用及处置、污染防治、近期建设规划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规划的出台将有力保障义乌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工作,组织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工作。...城市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市政污泥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加强建筑垃圾等源头减量和利用处置,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全链条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危害评估与风险管控。...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建立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治理、评估体系。
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分类管理,推进分类堆放,减少其他杂质混入。...关于印发《上海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环土〔2025〕10号 各相关单位:为持续推进本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共同制定了
●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无废城市”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应当包括建筑垃圾产量预测、源头减量、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环境保护等内容。...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就地利用处置的措施和目标,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时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等利用处置问题,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一步遏制增量、削减存量、摸清余量,着力补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短板,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 源头管理第九条【政府源头减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建筑垃圾减量政策措施,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船舶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标准体系建设,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全过程管理等相关领域,研究拟订地方标准
第二章 源头管理第九条【政府源头减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建筑垃圾减量政策措施,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
,全面构建环境友好、韧性安全、绿色低碳、智慧科学的全生命周期环境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类收集、促进源头减量、健全收运体系、提高处理能力、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提高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
主要内容有:一是推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并从实施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方面,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了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的具体要求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分类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保护高原生态环境的意识。...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建筑垃圾管理等活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三)推动源头减量。树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理念,落实工程施工建筑垃圾减量化具体措施。
倡导各类工程项目就近就便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3.落实建设项目源头减量。...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规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当地环境卫生部门备案,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jgj/t498)、《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
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回收利用,促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下,畅通井下充填、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利用消纳渠道,探索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等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方式。
设计审批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设计事项的日常检查,要求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二、源头管理主体职责(一)建设单位源头管理责任1.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签订等环节明确并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产生测算纳入项目方案设计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单位开展土方平衡计算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落实源头减量措施,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系统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九、组织模式。
,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二、工作措施(一)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用途和处理方式合理堆存和分类运输。1.工程渣土。
,实现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保障处置安全,预防环境污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惠州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自印发之日起,按此指引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
2024年11月底前,各市(州)将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推动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