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不适用本细则:(一)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二)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等专项污染防治法律,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43部地方性法规均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作出规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水质 总氮的测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氨氮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水质 氨氮的测定
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新修订制定的法律法规,为法律的实施奠定群众基础。...一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立法,比如说现在我们正在做的工作,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完成了海洋环境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的制修订,发布实施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推进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域外适用,亮点纷呈,有许多制度创新和务实管用的举措。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水质指纹溯源技术,提升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调查科学化水平,9月14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 量,制定本标准。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公示稿)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草案)》外,多件法律草案、决定草案同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配合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发布8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印发“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
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海洋环境保护法,推动地方立法,研究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持续推进责任、法规、技术、应用、监管、保障等六大体系建设。加强落地应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修订工作
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洋环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关于公开征求《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有关要求
详情如下: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