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200—2023代替HJ/T 200—2005)》。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是对《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2005)的修订,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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