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的方式与要求、核查准备工作及主要核查内容。本标准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该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
该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3年6月7日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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