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新建机组环保准入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督;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均按超低排放标准设计配建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加强煤渣、脱硫副产品、脱硝副产物等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利用与处置,减少对水体、土壤等的影响。
实行总量控制,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根据国家、省关于两高项目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两高”项目会商联审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积极采取严格环保准入、深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等措施,关停广州发电厂等9台112.5万千瓦时煤电机组,全市燃煤锅炉由约1400台减少至29台,且均已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统筹布局7
区域评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对照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达标性分析,结合区域历史监测资料分析演变趋势,基于区域污染源调查和环境质量监测,识别区域存在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区域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提出评估区域环保准入管控要求
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保准入及日常巡查执法,9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月度常规和年度全指标水质监测。三是陆海统筹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
对在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内符合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的酱香白酒产业项目,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的原则,统筹酱香白酒企业用地需求。
以重点管控单元边界作为产业园区项目环保准入边界,产业园区的边界调整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相衔接,并落实到“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的动态调整。
积极采取严格环保准入、深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等措施;完成黄标车淘汰、公交电动化和纯电动巡游出租车投放任务。
立足西宁市优势资源及支柱产业基础,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推进西宁国家级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和甘河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行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
(六)严格实施节能环保准入,加强源头控制。
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加强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管理。整治“散乱污”企业超过5.6万家,深化环保专业基地、造纸行业等五大行业的专项整治。总结石马河有奖举报经验,在全市推广实施新的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办法。
研究出台大连市涉挥发性有机物环保准入管理政策,加强源头管控。
全文如下:关于优化调整《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东环〔2018〕295号,
日前,中山发布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保障公众健康,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1(下称“vocs”)项目环保准入规定如下:第一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营运期内涉vocs产排项目。
工作内容:2020年1月1日起,严格落实《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要求,不再审批工业集聚区外的石化和化工、工业涂装(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以及使用喷粉工艺的除外)、包装印刷
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并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严格涉挥发性有机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
人口集中区域的树木花草喷洒农药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七)商务部门对加油(气)站、油(气)库、油(气)罐车等油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的煤炭质量和流通领域的车用油品及添加剂的质量,以及餐饮服务业的环保准入等实施监督管理
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排污许可管理,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坚决不予发证;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排污许可管理,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坚决不予发证;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排污许可管理,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坚决不予发证;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二)严格实施节能环保准入,加强源头控制。依法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能评、环评“一网通办”。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能耗环保指标保障力度。
四、主要任务(一)严控企业增量,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1、全面规范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东环〔2018〕295号)等文件要求
严格环保准入。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必须与居民区或城市规划的居住用地保持足够的缓冲距离。
提高涉及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2倍削减量替代。
把环境保护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打好环保准入和退出、排污总量削减和控制、生态空间优化和管控等政策组合拳,以环保倒逼机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污染重、规模小、效益差的企业关停并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