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福建省“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霞浦县中心城区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等相关要求,选址符合《霞浦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及霞浦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辽宁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并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一体化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渠道包括:1.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案件线索;2.突发生态环境事件;3.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5.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生的环境污染
专项规划涉及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利用的,应当与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实行分区、分类用途管制。
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与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产业集聚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的统筹布局;(三)坚持项目导向,强化项目支撑作用;
二是要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年度动态更新与5年一次的定期调整。三是要以维护制度科学性、严肃性为前提,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论证、备案及发布。
在涉及耕地保护、工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范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国土空间规划需要从空间布局上明确农业、生态、城镇开发保护格局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管理目标,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突出分类准入。...为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实施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调整,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建立与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三线一单
制定或修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严格遵守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有关规定。...指导各市州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现状及时划定、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完成全省14个市州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3.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完善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绿色、开放、智慧、富有竞争力的国土空间布局。到203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8.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9.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6.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信和防洪(潮)、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河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
(一)综合性规划,即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等综合规划。
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有关要求的,以政府划拨用地方式保障用地需求。
要构建“四个一”工作体系(画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精准划定“三区三线”,做好各项规划有效衔接;建立一本台账,健全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标志性生态资源账册;健全一套有效监管办法,完善问题常态化发现整改机制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5年内确需更新的,按照“谁发布、谁更新”的原则,在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开展动态更新,同时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规划建设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财政投入。
第十三条【湿地保护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确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国务院关于《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第五条(政府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有关要求和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4004.59万亩耕地保护和3545.4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全省“一张图”,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依据《云南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指导,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和声环境管理需要,探索昆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