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0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400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100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0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400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100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0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400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
中国在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等领域都建立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配套政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实践相对成熟。在塑料包装领域,目前国内主要依靠社会端回收体系进行回收利用。
《意见》还针对废弃物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提出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和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近年来,兰州市先后建成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医疗垃圾集中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全市目前拥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19家,废弃电器电子拆解处理单位2家,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化
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二)有害垃圾
第四条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纸类、塑料、金属、织物、玻璃、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二)厨余垃圾,是指家庭、餐饮服务、农贸市场、超市、集体供餐等易腐烂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二)有害垃圾
将新颁发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废弃电器电子处置资格许可等证照电子化,便于企业实现一码亮证办理业务。在环保许可事项办理中,企业声明承诺后,不再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纸质材料。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与场所,合理布局有害垃圾收集设施与集中转运点建设;负责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
第四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塑料、金属、玻璃、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二)厨余垃圾,是指家庭、餐饮服务、农贸市场、超市等产生的易腐烂
第三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织物、玻璃、电器电子产品等;(二)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
而在2020年公布的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则进一步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废铅酸电池回收政策规范过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规定(一) 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二) 有害垃圾应当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符合规定的有害垃圾运输、处置企业(三) 体积大、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大件垃圾
2.技术问题及其建议大件垃圾主要是指重量超过5公斤或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家具和其他非电器电子、陶瓷类废物品;废家具包括床架、床垫、沙发
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等信息。
支持研究《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利用企业评价规范》,提出对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化运行开展评价的工作标准。五是广泛开展宣传。...支持研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分类与代码》,从保障回收产品安全环保处置的角度,建立回收产品从收到拆的全流程可追溯系统,确保回收产品的流向安全规范。
为规范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2009年国务院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目录制度、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二章 分类管理第七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二)厨余垃圾
2.2 前期规划执行情况“十三五”期间,在已有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加工产业发展基础上,围绕构建园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生利用产业链,继续做大、做强、做精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加工产业,实现了打造京津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生利用核心功能区的目标
10.电器电子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吗?电子废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明确污泥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基本要求。六是,完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3 设施3.1 一般规定3.1.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项目应根据处理规模和处理技术设置贮存设施、处理设施、安全环保设施及其他设施,且规模应与企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规模和处理技术相匹配。
以汽车、电器电子、机械等行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评价,力争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按照国家推行工业绿色设计示范工作要求,围绕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的轻工、建材、电器电子、汽车等行业,遴选绿色设计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8.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省内电器电子、蓄电池、包装物等生产企业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生态设计,统筹考虑生产、包装、回收、处理等环节的资源环境影响,推动绿色包装和循环利用,提高产品可回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