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同时建设一套应急措施,恶臭气体经过1套“酸洗塔+1套碱洗塔+活性炭吸附+1套uv光催”工艺处理后恶臭气体一起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格栅、调节池及污水处理池等构筑物进行密闭,产生的恶臭经负压收集通过风机送到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拟采取“处理站整体封闭+管道收集+洗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达标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
据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的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中的臭气浓度为8511(单位:无量纲),排放的臭气浓度超过排放限值的3.3倍。
监测显示,该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气主要数据,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部分甚至低于一级标准10倍以上。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全市70余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填埋场、焚烧厂、厨余厂)的运行质量、厂界臭气浓度
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
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该单位油烟排口臭气浓度超标,存在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处理情况该餐饮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油烟排口臭气浓度限期达标排放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车间各工序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油水分离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采取植物液喷淋+负压收集+二级药剂水洗塔+干化箱+活性炭吸附过滤箱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