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我国签署《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标志着我国开始初步认识到危险废物的危害性。...01发展历程初出茅庐萌芽期(上世纪九十年代~本世纪初)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洋垃圾”跨境转移的兴起,一些发达国家政府“以邻为壑”,默许、纵容甚至支持本国企业将危险废物转移到其他国家。
设立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置单位许可”;具体许可事项共6项:①设立放射性废物监测、贮存、处置等单位许可,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审批,⑤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同时,我国也是《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的缔约方。立法进步近来,危险废物相关立法的修订较为频繁,对于危险废物生产者责任的规定有部分细化和完善。
《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置的巴塞尔公约》该公约的核心目标是危险废物的环境无害化管理,其目的是保护人类健康和尽可能地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的破坏。
2019年5月,全球187个缔约国通过修订后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同意大幅度减少流向海洋的塑料垃圾。
第五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第五条【出口转移】出口危险废物在境内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越境转移—转移单据》,无需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巴塞尔公约塑料废物修正案和通过,全球防治塑料废物污染框架建立《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是关于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最全面的国际环境协定,目前共有包括我国在内的187个缔约国,具有全球普适性
图5 危废处置供应链二、危废行业政策法规 我国危废行业起于1990年签署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直至2003年非典爆发之前一直发展缓慢,这期间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
作为联合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的观察员,绿会时刻关注该公约的最新动向。...《巴塞尔公约》确定了控制危险废物及其他受公约约束的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约束机制,要求各缔约方必须将公约内容列入国内法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