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整改情况公示根据《湘潭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一、反馈问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高
(二)治理设施闲置,问题整改不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仁和区迤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攀枝花市制定整改方案,要求生产企业将污水接入排污管网。
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8项。具体分为正在推进整改的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正在推进整改的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要求长效巩固的问题3个方面。绿色低碳发展任务27项。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
2022年12月,四川省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对眉山市、省林业和草原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的15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同年12月向四川移交督察期间发现的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渠道包括:1.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案件线索;2.突发生态环境事件;3.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5.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
督察组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严格遵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和《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督察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将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