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公示,诚展光学(厦门)有限公司VOCs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2台2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厦门飞鹏高科技铝业有限公司喷涂及印刷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远东中乾(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台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整体VOC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共计1048万元。
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公示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厦财预执指事〔2024〕2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诚展光学(厦门)有限公司VOCs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符合补助要求,拟拨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现将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大气与应急处,刘先生
联系电话:5182631
附件: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