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下达各县(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472万元,用于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窑SCR改造项目、灵丘县山河精密铸造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灵丘县永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个项目。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公示部分1472万元)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2024〕17号),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市财政局《关于分配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次)的函》(同环函〔2024〕184号),大同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同财建〔2024〕259号),下达各县(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472万元。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大同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第二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