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开2022年-2023年中央和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其中包含《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2023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2023)31号)下达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71万元,中央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2428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3217.5万元;《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资环(2023)136 号)下达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385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4265万元;《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水、土壤、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资环〔2023〕118号)下达2023年省级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3282.6万元,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488万元,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45万元,农村污染防治资金1170万元;《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资环(2022)126号)下达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53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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