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桂林市发现,灵川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区等县(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现有污泥集中处置设施无法满足需求,大量污泥违规处置,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
一、基本情况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有重金属及部分致病菌等有害物质,未经有效处理处置容易造成二次污染。桂林市灵川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区4个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合计日处理污水能力9万吨,2021年以来共产生污泥约31813吨。污泥主要处置方式有焚烧、填埋、制造有机肥等,部分企业违规接收和处置污泥,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环境安全存在潜在风险。
二、存在问题
(一)生活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落实不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县要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纳入本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督察发现,桂林市虽然印发了《桂林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提出要积极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但未规划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具体项目。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作缺乏科学统筹,推进不力,目前污水处理厂污泥主要通过社会企业进行处理,处置工作不够规范,大量污泥违规处置。
(二)部分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置污泥。
灵川县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日处理污水量1万吨,产生的污泥未按规定交给资质单位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而是与郊区林户协商,将部分污泥直接作为“肥料”运往桉树林倾倒,2022年1月至今,累计违规倾倒污泥约1340吨。同时,该厂从2022年起还将定江镇污水处理厂作为消纳上述污泥的去向,长期以做菌种的形式往定江镇污水处理厂曝气池投加污泥,累计投加污泥约1900吨。定江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压滤设施闲置,污泥去向不明。
督察组查阅龙胜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台账,发现2023年5月14日有21吨污泥运往桂林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但该公司无相关入库记录,污泥去向不明。同时,该厂于2023年1月11日还将15吨未经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的污泥直接外运用于种植蔬菜。
龙胜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2023年5月14日的污泥转运联单显示,有21吨污泥运往桂林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但该公司无相关入库记录。
龙胜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2023年1月11日擅自将15吨污泥外运用于蔬菜种植。
(三)部分企业违规接收和处置污泥。
桂林莱茵润沃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微生物发酵等工艺处理污泥,在没有取得肥料登记证的情况下长期违规生产有机肥,经检测,部分产品存在重金属砷含量超过《有机肥料》(NY/T 525—2021)限值的问题;生产的基质土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外售后也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物土地利用技术规范》规定对土地利用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管。此外,督察还发现,该公司UV光氧废气处理设施长期闲置,污泥等物料发酵、破碎、下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桂林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旧厂区取得污泥处置相关手续,但目前已停止生产,新厂区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接收龙胜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约173吨污泥进行堆肥处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长期闲置。
灌阳县大竹凹生活垃圾填埋场因防渗膜破损,雨水和山体涌水进入填埋区域,导致渗滤液增多,大量渗滤液囤积在集水池和应急池中未能及时处理,地下水水质超标,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在此情况下,仍长期违规接收灌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填埋。
三、原因分析
桂林市高度重视和推进碧水保卫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不断提高,领跑全区,但灵川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区等县(区)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工作不够重视,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相关污水处理厂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力,任由污泥违规处置问题长期存在,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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