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辽宁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领域):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第三方机构服务行为,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不断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执法力度。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因地制宜,查处了一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现公布2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供各地相互学习交流借鉴。
一、大连市某机动车检测伪造排放结果案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18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期间,发现大连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排放曲线严重不符合车辆尾气排放检测数据特征。初步判定该公司涉嫌利用作弊设备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执法人员立即提取该车辆的全程检测录像和该公司近2年的机动车检测记录。通过分析研判,企业有疑似操作遥控器的行为。在锁定违法线索以后,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迅速组建专案组,抽调异地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查处,该公司负责人和现场操作人员,均承认使用作弊设备篡改尾气检测结果的行为。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华昌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并移送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启示意义
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是管控机动车污染的重要关口,干扰作弊设备隐蔽,不易发现。本案中,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有效发挥数据平台、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的作用,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发现可疑线索;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开展“点穴式”执法,直奔关键环节,精准查获违法工具,并通过现场比对锁定证据,形成了“线上+线下”组合拳。本案在查办过程中多部门共同“亮剑”,运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手段,增强执法力度,极大地震慑了机动车检测行业数据作假行为,有效净化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市场环境。
二、鞍山市某机动车检测出具虚假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16日,鞍山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台安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阅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在检测一辆轻型柴油货车过程中,未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排气取样探头插入汽车排气管中至少400mm”执行,导致检测结果失真,并出具了虚假在用车检验(测)报告。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移送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启示意义
这是一起查处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的典型案件。在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研判投诉线索,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影像,综合分析机动车检测数据,锁定了违法证据,认定了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对企业违法行为实现精准打击,强化了震慑效应。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个别第三方检测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扰乱市场秩序,必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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