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启动。此次督察共组建3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督察工作。截至10月15日,3个督察组全部实现进驻,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的定位。先后组织对各市开展了两轮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组织开展了四次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百姓点赞、解决问题”的明显成效。
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首次将省属企业作为督察对象。督察组将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重点关注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中,企业落实减污、降碳、节能有关政策要求情况;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涉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或情况反映。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督察进驻时间为今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1—82895507,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A163号信箱。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督察进驻时间为今年10月14日至11月3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2—86931717,专门邮政信箱青岛市A052号信箱。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督察进驻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1—67719068,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A164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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