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锅炉升级改造项目锅炉本体及配套环保设施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2台7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配套布袋除尘设施、脱硝设施、氨法脱硫设施及共用烟囱等。
1、招标条件
本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锅炉升级改造项目锅炉本体及配套环保设施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08562001),已由晋城市巴公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简称“伟拓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锅炉升级改造项目锅炉本体及配套环保设施EPC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建设规模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2台70t/h循环流化床锅炉;(2)配套布袋除尘设施、脱硝设施、氨法脱硫设施及共用烟囱。(3)项目的设计:工艺、设备、土建、电气、仪表、消防、暖通、给排水等专业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4)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装卸、保管。(5)工程施工:钢结构框架、设备管道安装、报检、电气仪表安装、防腐保温、筑炉、消防、新旧系统衔接工程等施工。不包括:勘察、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原装置拆除。(6)调试、试验、相关培训、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7)移交生产后的性能考核验收、工程达标投产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合格(含相关费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设计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024年2月28日第一台炉(含烟气处置、硫酸铵装置)建成,达到投运条件;2024年10月31日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5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巴公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 A);
3.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改、改造)A级);
3.4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火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资质;
3.5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本单位,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3.7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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