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山市政府印发《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地和市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4月,乐山进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名单。《实施方案》明确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为,全面推进以“无废嘉州·清洁双遗”为引领的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固体废物领域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努力建设经济繁荣、自然生态、多彩人文、乐山乐水、灵秀博雅的幸福美丽嘉州。
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基本完善,“4+N”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布局基本形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指标全面达成,“无废城市”宣传教育成效显著,打造一批以“无废景区”“无废园区”“无废彝区”为代表的“无废细胞”,建成一批以绿色园区、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等为代表的绿色示范项目,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实施方案》明确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强化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危废利用处置监管,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固废利用处置基础设施水平;持续完善制度设计,构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双遗”优势,广泛传播“无废”理念。
《实施方案》还对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详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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