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夜间,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开展VOCs走航监测时发现,横沥镇田头村某路段出现异常峰值,执法人员随即对周边企业展开排查。
执法人员在田头村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公司的两套废气处理设施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但其排放口下风向能闻到明显异味。检测显示,TVOC峰值浓度超过5800微克/立方米,超过无组织排放限值1倍多。执法人员还注意到,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箱处理后仍有较大水汽,因此判断活性炭箱内有蹊跷。由于公司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在厂内等待一个多小时,待其停机后打开装置检查,发现里面果然藏有“猫腻”。
据介绍,在正常情况下,每套废气处理设施设置两个连通的活性炭箱,每个炭箱内有三层共6个抽屉。抽屉内放置蜂窝状活性炭,气流在经过炭箱时与活性炭充分接触,有害气体在穿越活性炭时被吸附捕捉,从而达到净化目的。但这家公司的每个活性炭箱内都存在抽屉缺失、箱内出现直通情况等问题,废气不经过活性炭吸附直接排放,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制作笔录并立案,现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后续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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