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0015-2024-00064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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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预算!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招标

2024-03-06 10:06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5-2024-00064

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465,253.1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465,253.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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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本合同实行“1+1”的弹性合同期方式,采取一年一签制,根据第一年合同期内的考核情况再续签第二年服务协议,若采购人根据镇政府工作安排或发生重大变故或采购计划有变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终止项目合的,采购人有权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单方终止项目合同且不需要任何赔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或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下同),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里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即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本采购包分包给他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

②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开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通过020-88696599获取帮助。

5.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送到招标代理公司,也可以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快递信息——公司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哈弗大厦5楼502室;联系方式:陈工,0769-23033403)。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952206479@qq.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桥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81号

联系方式:0769-8356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哈弗大厦5楼502室

联系方式:0769-23033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69-23033403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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