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差异化管控,根据《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苏政办函〔2021〕3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
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苏大气办〔2021〕3号)等文件,省大气办组织各地开展绩效分级评价工作,经过企业自评、市局审核,确定全省A级企业110家、B级企业384家、绩效引领性企业92家。现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名单予以公示。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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