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就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本标准提出了铸造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铸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造工业生产中高炉、烧结、球团、再生有色金属熔炼、电镀工序的大气污染防治。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推动铸造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编制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cn/),在“意见征集”栏目或首页搜索栏输入本通知名称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0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大气环境司,意见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张皓
电话: (010)65645579
传真: (010)65645580
邮箱:dqsgdy@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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