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适用于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Metal foundry industry
标准号:HJ 1251—20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