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征集范围包含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技术需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环境政策、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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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征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

2022-09-13 09:07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征集范围包含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技术需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环境政策、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监管、应对气候变化、“双碳”减排、环境应急、生态补偿、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与健康等管理需求。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立项基础,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环境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确保科技供给与管理需求精准对接,充分发挥科研为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服务的作用,我厅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技术需求。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环境政策、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监管、应对气候变化、“双碳”减排、环境应急、生态补偿、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与健康等管理需求。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组织科研力量进行甄别筛选,提出的科技需求建议要充分体现科研的创新性、前瞻性和引领性。

(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应与当前国家、省内其他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合理区分层次和重点,不支持重复研究的科技需求。

(三)环境管理类科技需求建议请填写附件1,环境技术类科技需求建议请填写附件2。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需求建议征集表扫描件(PDF版)与word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名称格式:项目名称-建议单位-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

特此通知。

联系人:科技与财务处周力光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963032

电子邮箱:hjtkcc4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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