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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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05-26 09:50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物减排工作部署,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均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市委、市政府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人民群众身边的蓝天白云、清水绿岸明显增多,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同时应该看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和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依然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关键领域重要突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公园城市,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省委“一干多支”战略部署,以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线,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加快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十大攻坚战”,加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以解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遵循客观规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学施策,落实最严格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坚持源头治理、协同增效。深入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和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入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X%。细颗粒物(PM2.5)浓度实现达标(35 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83.7%,地表水III类以上水体比例达到96.5%,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增强,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进步。

——到 2035 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环境质量根本好转,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基本建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三、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四)全面开展碳达峰行动。科学制定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构建高效协同、系统集成的“1+N”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有序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五)推动重大战略区域绿色低碳协同发展。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开展区域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空间布局低碳转型等十大行动,共同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双碳示范区。深化成都都市圈、成都平原经济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

(六)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划定“三区三线”,构建“8+26+N”的三级通风廊道,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健全国土开发强度差异化管控机制,科学确定各类用地比例,建立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指标体系。推动做优做强中心城区、做优做强城市新区、做优做强郊区新城,从源头上推进超大城市减污降碳。

(七)持续打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战。开展“煤改电”“气改电”行动,推动生产、交通、家庭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大力推进减煤、控油、稳气、增电、发展新能源,提升清洁能源供给和安全保障能力。力争到 2025 年,清洁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提高到 68%以上,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 50%以上。

(八)持续打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攻坚战。大力发展光伏、锂电、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业和绿色低碳服务,积极布局氢能、新型储能新赛道,深入实施绿色低碳产业“十个一”行动,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力争到 2025 年,全市绿色低碳产业产值达到 3000 亿元,培育 6 家以上百亿级链主企业、30 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九)着力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结构向公交优先、公铁并重调整。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构建老旧车逐步退出机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加大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和违法处罚力度,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排放监控体系。

(十)强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强力推进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十一)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制定绿色消费财政鼓励政策,鼓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加大“碳惠天府”品牌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碳积分获取途径,丰富普惠商品激励,拓展碳减排量开发和消纳。强化环保意识,倡导个人和家庭养成资源回收利用习惯,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出行。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十二)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持续强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综合整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依法严厉打击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行为。优化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做实成都平原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实现重污染天气稳定“清零”。

(十三)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夏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强化 VOCs 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低(无)VOCs 源头替代。全面推进NOx 深度治理,有序推进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强《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运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减少。

(十四)着力强化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持续开展餐饮油烟、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等扬尘标准化管控。持续推动农业氨排放控制和秸秆禁烧。到 2025 年,实现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十四五”期间油烟扰民投诉量力争较“十三五”期间降低 10%。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五)着力打好重点流域限期达标攻坚战。坚持系统观念,抓好源头治理,以阳化河、西江河、斜江河、濛阳河为重点,实施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行动。持续推进锦江支流消 V 除劣行动,巩固锦江水质改善成果。到 2025 年,全市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96.5%以上,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创建一批美丽河湖和示范河湖。

(十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全域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系统推进城市、县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下河道、河长履职全覆盖、水质监测不间断、排查整治网格化”的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到 2025 年,成都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保持长治久清,城镇和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

(十七)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全面摸清底数,按照一口一策,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规范设置标志牌,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加装在线监测。到 2023 年,基本完成干流和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2025 年实现问题排口动态清零。

(十八)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优化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深入推动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跨村、跨镇(街道)联片集中供水。到 2025 年,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立、治”工作完成率 100%。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九)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农村基础设施“五网”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农村“脏乱差”。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确保到2025 年,全市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 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 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8%以上。

(二十)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持续推进用途变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污染地块负面清单和用地分类管控,积极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建全工业园区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协同预防预警体系。到 2025 年,全市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3%以上。

(二十一)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健全地下水“双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基础数据库,持续推进全市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突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六、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十二)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发展,整体保护“两山、两网、两环”的生态格局,实施长江保护修复专项整治行动。高质量推进城市增绿增景,持续完善五级城市绿化体系。到 2025 年,建成区绿地率达 4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 41%,累计建成天府绿道 10000 公里。

(二十三)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编制成都市生物多样性蓝皮书,更新发布野生动植物名录。启动建设生物多样性博览园、天府植物园、天府动物园(西部动物保护研究中心)等重点项目。到 2025 年,初步建成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十四)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监测,确保部、省移交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破坏问题“0”清单。

(二十五)提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能力。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品牌,创新“公园+”“绿道+”“林盘+”模式,营造新经济新消费场景,促进农商文旅体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开展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EOD)试点。

(二十六)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持续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监管,积极稳妥推进放射性废物处置,严密做好电离辐射、电磁辐射项目源头审批备案管理,加强电离辐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科普宣传引导和应急演练。

(二十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涉危涉重企业环境风险监管,健全重点源、区域、流域预警机制,完善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和专家管理制度,建设国家环境应急成都综合基地,构建市、县、乡镇三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十八)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政策及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推进大气污染、流域水环境治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或环境标准的制修定。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跨区域跨流域联合与交叉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二十九)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设立碳中和基金,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争取国家级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打造西部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市场交易。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

(三十)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开展成渝地区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三十一)持续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攻坚。完善垃圾、污水、污泥、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增强环境治理效能,消除潜在环境风险。全面推广“供、排、净、治”一体化改革,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加快补齐餐厨垃圾、危废、污泥处置短板,加快市医废处置中心三期工程能力建设。

(三十二)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三十三)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

(三十四)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推动低碳前沿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优化“数智环保”信息化平台,建立整合共享、协同联动、系统决策的环境智慧化应用模式。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市级相关部门及区(市)县政府具体落实的攻坚机制。

(三十六)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长期坚持、确保实效。

(三十七)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落实、攻坚战目标任务未完成、督察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区(市)县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三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市)县要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

(三十九)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严格对监督者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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