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发改委发布枣庄市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一、序号二十九)销号工作情况说明,详情如下:
枣庄市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一、序号二十九)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为认真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按照《枣庄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室字〔2020〕3号)要求,现将我市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反馈问题一:减煤是山东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也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要求。但是,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减煤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只摊派任务、汇总数据,对地市减煤措施监督检查不力,以致减煤任务落空,甚至一些地方在减煤工作中弄虚作假,成为数字游戏。经实地核查,2017 年仅滨州、聊城、莱芜3市虚报减煤量就达2535万吨。
(二)反馈问题二十九:山东省是煤炭消费大省,2017 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近 4 亿吨,居全国首位。减煤是全省能源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要求。但督察发现,部分地市减煤工作推动不力,数据严重失实,滨州市、聊城市问题尤为突出。滨州、聊城两市 2017 年 8 月才制定年度减煤方案,将减煤任务简单摊派给滨州魏桥创业集团和聊城信发集团,要求两公司分别完成减煤任务1140万吨和641万吨。若要完成任务,魏桥创业集团和信发集团2017年8月至12月只能用煤380万吨和32万吨。仅相当于上年同期用煤量的19%和5%,只有采取停产措施才能完成目标。魏桥创业集团和信发集团因为完成任务,分别虚报减煤量1726万吨和 611 万吨,且层层上报,无人核实。
二、整改目标
加大调整能源结构,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调整。确保完成山东省下达枣庄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严把耗煤项目入口,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淘汰关停煤电行业落后产能,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增强外电供给能力,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二)做好全市煤炭消费压减监管考核工作。
(三)抓好水泥、焦化、砖瓦等行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确保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取得实效。
(四)对新上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四、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按照把直调公用煤电机组耗煤量从煤炭消费总量中剥离的方法,省里对《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23号)确定的压减任务进行了重新测算分解,给枣庄的压减任务是到2020年底压减煤炭225万吨(当量值)。截至2020年底,我市顺利完成省下达压减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以及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压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压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成立督导专班。专班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工信、生态环境、住建、审计、统计、能源、税务等部门参与,抽调专人进行集中办公。专班成立以来,多次组织专班成员赴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对部分企业煤炭消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二)制定总体方案。按照省有关要求,结合枣庄实际,制定印发《枣庄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枣政办字〔2019〕32号),将省定225万吨压减任务和市178.36万吨“自行消化”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45家重点耗煤企业,并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
(三)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制定印发《枣庄市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压减考核奖惩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建立违约金制度,对重点耗煤企业实施“月度考核、季度兑现”。超出目标进度的,坚决收缴违约金。
(四)制定月度排挡计划。根据《枣庄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分配各重点耗煤企业任务,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压减任务排挡表》,将年度控制目标分解到每个月,并以此作为“月度考核、季度兑现”依据。
(五)建立月度消费台账。台账包含重点耗煤企业当月煤炭消费量、累计煤炭消费量等,由区(市)发改部门组织重点企业填报,市专班汇总后交有关部门审核,及时掌握全市重点耗煤企业情况。
(六)实行定期考核通报。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情况进行按月通报,通报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重点耗煤企业,形成压煤工作的浓厚氛围。
综上,我市现已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一、序号二十九)进行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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