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规划》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保护修复4个方面21项指标,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5个方面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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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02-23 09:13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武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规划》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保护修复4个方面21项指标,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5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武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武威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武威的重要时期。武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统揽,牢牢把握“实现减污降碳增效”总要求,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祁连山生态保护、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以及黄河上游支流大通河、金强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区域保护治理,深入推进全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南护水源、中保绿洲、北治风沙”,打好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主动仗,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共融共生。凉州区统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争当绿色发展领头雁;民勤县反弹琵琶治沙节水,打造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古浪县弘扬八步沙“六老汉”当代愚公精神,走好生态移民和绿色发展共赢之路;天祝县守护生态屏障,争做全省涉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武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立足全市实际,聚焦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武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武政发〔2021〕17号)和《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政办发〔2021〕105号)等文件编制,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勇于担当,生态报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打好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主动仗,重大项目坚持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三性”论证,坚决杜绝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冒黑烟”的项目,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先后取消对民勤、古浪、天祝三县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提高县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占政绩考核的得分权重,树立了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了思想观念之变、体制机制之变、产业经济之变。“十三五”末,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逐年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各项重点工程如期完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逐渐完善,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一)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十三五”末,全市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全部完成。2020年武威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3天,优良天数比率为88.3%,较“十二五”末提高7.02%。六项污染物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6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5.2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3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4.63%;全市3个国控地表水断面、2个省控地表水断面、2个联合监测断面、7个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为100%,其中红崖山水库等12个断面实现Ⅲ类到Ⅱ类及以上水质的升类。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2020年全市8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6%。6个国考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均稳定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020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前30名中武威市居第26位。凉州城区及三个县城均无黑臭水体产生。土壤环境状况总体安全。“十三五”时期,武威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2.1dB(A),声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评价为“较好”;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7.2dB(A),声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声环境质量评价为“一般”;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9.5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道路交通噪声评价为“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61.2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道路交通噪声评价为“好”。污染物减排成果明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详见表1-1)。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重点问题、关键领域及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调度、督办及考核,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燃煤锅炉淘汰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各县区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热电联产实现超低排放,“散乱污”企业实现了动态清零,清洁能源改造目标任务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任务全面完成。凉州城区小煤炉基本淘汰,居民天然气入户率达到95%,城区“五个禁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大扫帚清扫、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在道路等公众场所焚烧祭祀、商业铺面禁止使用小煤炉)全面落实,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全部建成,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深度治理全面开展。对入市柴油客(货)车尾气冒黑烟超标排放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坚决遏制“冒黑烟车”上路,减少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成投运3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车抓拍系统,建立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划定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全市7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凉州区和民勤县签订了石羊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初步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在“十三五”期末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武威为全省3个优秀等次的市(州)之一。凉州区金山镇崖湾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选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在全省率先实现城市及县城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标改造。城市、县城及农村均无黑臭水体。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有序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全市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属于优先保护类,无受污染耕地。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核实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55家,完成11家高关注度企业用地土壤样品采集、分析化验,最终形成武威市土壤、重点行业企业风险分级复核结果。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关停退出矿业权中14宗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及41宗非金属矿采选的矿点土壤质量进行筛选监测,监测的18个点位297个样品检测数据均低于规定的限值。

(三)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坚持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政治工程、战略工程、生态屏障工程、民生民心工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工作政治责任,全力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祁连山150个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复核,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由乱到治、大见成效。中央和省上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时间节点大力度整改推进,存量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倍增行动。加快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山水林田湖草、三北防护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稳步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累计完成造林205万亩、封育188.33万亩,草原生态综合治理398.3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9.01%,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2.92%,城市和县城新增绿地652.9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03%。武威市被命名为“甘肃园林城市”,民勤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甘肃园林县城”,古浪县黑松驿镇、天祝县天堂镇通过省上“省级森林小镇”考核验收,全市11个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科学组织防沙治沙,“十三五”累计完成治沙造林138.44万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75万亩,全市荒漠化、沙漠化面积较“十二五”末分别减少31.7万亩、9万亩,荒漠化、沙漠化呈现出面积减少、程度由重度向中度和轻度减缓的“双减双降”态势,民勤、古浪县列入国家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县。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荣获环保领域最高奖项“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古浪县八步沙林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甘肃首个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武威市被确定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民勤生态建设示范区规划》《古浪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实施,天祝县纳入全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

(四)节水行动成效显著

2019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意见》,依法颁布《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六大节水行动”,全市用水总量由2015年的15.81亿立方米压减到2020年的14.2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由2015年的379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270立方米。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确定的两大约束性目标全面实现,蔡旗断面过水量首次突破4亿立方米,民勤外河近40年来首次出现过水,石羊河尾闾青土湖水面面积扩大到26.7平方公里,周围旱区湿地面积达106平方公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石羊河全国示范河湖建设通过水利部验收,成为全国第一批、全省唯一的全国示范河湖。

(五)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加强,已建成8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自动监测站、2个大气辐射自动监测站和1个电磁自动监测站,68家重点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全部联网运行,7个县级及以上、8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按期监测,实现了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凉州区大气网格化监管平台于2020年4月入驻智慧武威调度指挥中心,充分利用监控数据,及时移交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提供有力保障。坚持铁腕治污、铁律执法,严格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配备移动执法系统和无人机,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重拳出击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十三五”期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3起,罚款6527.8万元,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777件,已全部办结。

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环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内容,优化程序,精简内容,推行容缺受理、不见面审批、“绿色通道”等模式,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和重大变动界定要求,落实环评分级审批规定,杜绝越权审批。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开展了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认真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通过“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全面实现了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固定污染源监管全周期。“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完成环评审批项目1240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97张,完成排污登记1572家。

(六)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编制完成《武威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武威市环境应急物资调查报告》,制修订《武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威市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依托西部管道公司甘肃输油气分公司,建成省级环境应急物资武威区域储备库,充实完善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断增强。持续做好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年度规范化管理评估,全市共核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7家(医疗废物2家、收集废矿物油3家,收集铅蓄电池和处置含镍含铜废物各1家),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古浪工业集中区建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其余4个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均依托处置,实现了固体废物处置全覆盖。督促指导企业编修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涉重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对涉重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强化核与辐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核安全技术利用单位专项检查、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专项检查和电磁辐射设备(设施)利用单位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放射源“一源一档”监管档案,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管理,共办理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158家,并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注册。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持证率均为100%,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年度防护评估报告上传率100%。

(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先后制定出台《武威市防沙治沙条例》《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武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武威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编制实施《武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方案(2020—2035年)》《武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武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5—2050)》《武威市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大市的意见》《武威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武威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武威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从政策法规、制度机制层面为深入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保障,为全面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成效明显

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倒逼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坚决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累计关闭煤矿11处,退出产能96万吨。大力发展十大生态产业、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生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2020年全市十大生态产业实现增加值154.3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9.3%,位列全省第2位,占比提升0.38个百分点。积极推进节能减排,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08.21万吨标准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5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7.6%,比2015年提升2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37.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6.2%;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4.05%、6.61%、1.45%和4.86%,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的依赖程度不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十四五”期间武威市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重大任务攻坚期和经济转型升级关键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将处于新老环境问题交织的复杂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一)生态环境脆弱的局面仍未改变

武威地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北方防沙带,是全国荒漠化、沙漠化最为严重,水资源极度短缺的地区之一。全市荒漠化、沙漠化土地面积分别为3178万亩、2227万亩,分别占国土总面积的65.5%、45.9%。石羊河流域武威属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700立方米,仅为全省的1/2、全国的1/3,亩均水资源量为全国的1/7,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地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与环境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尚未根本解决,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机制没有全面建立,生态环境脆弱的局面仍未从根本上改变。

(二)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初战告捷,但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仍然艰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还不平衡。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煤为主,天然气、电、工业余热等为补充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民用散煤燃烧量大,煤炭质量管控难度大。城郊农村秋冬季生物质燃烧面广量大,对PM2.5和PM10影响较大,PM2.5指标居高不下,贴线达标问题较为突出。水污染防治方面,资源性缺水问题长期存在,武威市石羊河流域是典型的资源性、水质性、工程性、结构性缺水地区。石羊河干流地表流量小,流程短,河道自净能力弱,环境容量小,纳污量十分有限。基础设施补短板任务繁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已建设施运行维护经费不足。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武威市是农业大市,荒漠绿洲区耕地面积36万公顷,85%以上的土地使用农药、农膜,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导致地力下降。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尚未形成,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还未能形成长期、定期、系统的例行监控体系,对土壤环境中出现的新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跟踪监测,以保证及时掌握土壤质量变化情况。

(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仍待提升

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尚待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尚需完善,第三方治理市场培育和发展有待深化。环境监管能力不足,治污方式滞留在“人防”为主的模式,污染源溯源、现场执法设施装备欠缺,技防设备和措施应用不足。县区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不足,直接影响执法和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城市网格化监测体系中街道社区网格化监管水平参差不齐,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监管机构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面临的机遇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2019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到古浪县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新村和八步沙林场视察调研,对脱贫攻坚、生态治理和保护环境等事关武威长远发展方面作出重要指示,寄予殷切期望,给予极大地鞭策鼓舞,为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了思想指引、行动指南、理论指导和强大精神力量,也为全市制定政策、谋划重大项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

(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为我们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市委提出“六个新武威”的奋斗目标,全力打造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的新武威,将生态环境保护确立为必须抓好的底线性任务,高度重视、高位部署并推动落实。坚持定战略、出政策、上项目始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底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持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高度,深刻阐释保护黄河的重大意义,对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部署,为统筹推进黄河治理保护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提供了根本遵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推进实施,国家将在黄河上游的祁连山等区域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武威作为这一国家战略的政策受益区,在生态治理、环境保护、水源涵养、防沙治沙等方面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带来的机遇

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将为武威市充分发挥历史文化优势、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通道、节点作用,构建多层次开放平台,推进物流园区升级,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发展高水平开放经济,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径,拓展区域互动合作等创造更多机遇。全市按照着力打造“一带一路”生态制高点的有关要求,在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探索低碳转型路径等方面将争取到更多支持。

(五)乡村振兴战略为改善农村环境带来的机遇

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0〕9号)指出“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有效推动畜禽粪污、秸秆、废旧农膜、尾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大力推进以“三大革命”“六大行动”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厕所革命、治理生活污水、清理乱搭乱建,全面提升村容村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六)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更加追切。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六个新武威”的奋斗目标,大力弘扬新时代武威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切实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武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系统治理。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坚持分类施策。按照不同区域、不同流域生态环境特点,采取差异化、多元化的保护治理措施,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建设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坚持全民参与。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凝聚全社会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的共识与行动,让人民群众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监督者、贡献者和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者。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不断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市节水、治沙、造林取得新成效,祁连山生态保护成效明显,黄河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内陆荒漠沙漠化治理和国家节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黄河上游支流大通河、金强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区域保护治理、民勤生态建设示范区、古浪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天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规划落地实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展望2035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基本建成,美丽武威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第三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扎实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

聚焦国家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建立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明确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实现路径。制定实施《武威市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交易品种和交易范围。

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一)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将“三线一单”作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产业准入及项目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作为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工业园区的落地实施,规范和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全面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作用,提高协同减污降碳能力。

开展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实施节能技改,鼓励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促进重点领域资源综合利用,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巩固提升黄羊工业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加快武威工业园区、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园区产业循环体系。以凉州区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凉州区静脉产业园建设为依托,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对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约束性指标,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废危害性。

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分类推进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生态产业。推动产业链聚集发展,加快推动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研发模式、制造模式创新,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产业链向终端产品延伸;着力发展以风光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适时启动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以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数据采集和挖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创新应用,全面提升数据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加强生态产业项目储备和动态调整,提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等支撑能力,创新绿色金融模式,建立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绿色产业,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强化环境对金融机构的约束力度;支持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到2025年,力争生态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

(二)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提升各领域各行业节能标准要求,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进一步压减碳化硅、砖瓦陶瓷和玻璃制造等行业用煤总量,大力削减生活和采暖用煤,加大天然气入户和可再生能源生活采暖用能供应,合理控制发电用煤总量。加快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煤炭交易市场和优质洁净煤集中配送体系,严格按照民用型煤标准进行交易配送,实现全市各镇民用煤配送全覆盖。加强煤质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确保进入武威市场的煤炭达到低硫、低灰分的要求,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

大力发展新能源,重点扩大电能使用占比,完善清洁能源推广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推广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不断改善农村用能结构,在新型农房建设中,制定农村煤改电和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相关政策,协调电力企业落实农村电网配电设施扩容改造、执行农村峰谷电价政策。继续推广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灶具,探索分布式、分散式供暖设施改造,优化电能、天然气、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途径,加强清洁能源供暖设施的环境保护监管,推进农村清洁能源采暖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利用。

(三)打造绿色交通体系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促进车辆优化升级,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和高耗能客货运输车辆。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有序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统筹油、路、车治理,提升交通运输轨道化、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推进全市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实现县区全覆盖。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完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运输网络,健全运输结构调整长效激励机制,推动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短途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

(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生产资源节约化、产地清洁化、废物无害化与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行节约集约、种养结合、高效互补的循环农业模式,培育构建“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沼气-有机肥-果园(菜园)-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秸秆-基质-食用菌基地-菌糠-生物饲料有机肥-生态养殖和有机农业”等特色产业链。优化农业投入结构,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农户使用有机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态循环结合种养模式。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5%以上。

三、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社会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大局观,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窗口示范建设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知识读本,使环保低碳观念深入人心,让保护生态成为自觉行动,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和谐统一。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开展绿色低碳生活“十进”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让更多的社会公民在各种活动参与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不断强化生活方式绿色化意识,让保护生态成为自觉行动,在衣、食、住、行、游等各个领域,使绿色生活、勤俭节约成为全社会的自觉习惯。

(二)加快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公众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引导绿色饮食、鼓励绿色出行,加快绿色节能产品普及。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大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和处置,建立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提升快递包装产品规范化水平。鼓励餐饮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更多提供可降解打包盒,对餐厨垃圾实施分类回收与利用。鼓励绿色出行,倡导低碳、环保出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专栏1 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工程

1.新能源开发工程。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建成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生物质资源富集的县区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

2.车辆优化升级工程。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机动车,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构建集中式充换站为主、分散式充电桩为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体系。

3.固废资源化利用工程。实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巩固改善大气环境

持续加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快补齐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实现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城市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各县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等为抓手,强化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治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精准调度、靶向施治,压实责任、齐抓共管,重度污染天气基本消除,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一)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全面整治城镇燃煤锅炉,确保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规范运行,全面实施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市、县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全市燃煤锅炉再次开展排查摸底和回头看,防止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同时推广应用洁净煤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工程建设,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部分改造为应急调峰备用热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热燃煤锅炉,确保实现“一区一热源”。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小火炉及土炕改造。按照“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居民小火炉、土炕改造取缔工作按照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在优先推进大型集中供热的基础上,对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及建成区边界向外延伸5—10千米范围内乡镇居民使用的土灶、土炕、小火炉进行详细摸底,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通过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实施城乡居民燃煤小火炉、土炕等清洁供暖改造,持续压减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棚户区的煤炭散烧规模。有序开展清洁取暖改造,稳步提升清洁取暖水平。

(二)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

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分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对市域内重点建材等行业加强日常检查。对火电、水泥及砖瓦窑等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确保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大“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形成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厘清相关部门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检查,严防新的“散乱污”企业出现和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对贮存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末、粒状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大移动源监管力度,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管理,提高机动车环保管理水平。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严格机动车排气监管,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排气污染物检验、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三检合一”。加快提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能力,全面形成“天地人车”一体化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继续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闭环模式。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主要车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

实施重点区域重污染车辆管控,优化凉州城区重点区域内路段限行、禁行等措施,在主要路段开展常态化检查。建成投运武威市黑烟车抓拍系统,充分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系统,筛选抓拍高排放和冒黑烟车辆,依法依规整改处罚。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重点管控区域每半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区域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抽查率达到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进入控制区使用。通过源头核查、运输管控、道路限行、排气抽检等一系列“组合拳”,严格管控重点区域机动车辆。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逐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加快登记注册,加强抽检抽测,推进维修治理,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全面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管理。对建筑工地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禁止未进行检测喷码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城区内建筑工地使用。鼓励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

(四)深化扬尘污染防治

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和绿色建筑,推进绿色工地和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深入实施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标准化治理,建筑工地裸露区域要覆盖2000目以上的防风抑尘网或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其余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覆盖、硬化或者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封闭围挡,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筑工地安全质量数字化监管平台联网运行。加大新型抑尘剂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新型抑尘剂治理扬尘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到2025年,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100%。

强化城区市政道路扬尘治理,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全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对城区市政道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人工湿法清扫及堆放垃圾的管理清运。持续与城管、交警、住建等部门及辖区政府(管委会)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动和信息共享,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货运车辆、商品混凝土运输车、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通行线路,找准摸清超载超限、抛洒遗漏、违规入城等问题突出路段,采取“守点、巡线、控面”的措施,依法严格打击处理重型货车、渣土运输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企业、项目建设工地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五)协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排查,摸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底数,建立VOCs的行业污染源清单,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将化工、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逐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清单,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加大VOCs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力度。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清单,以化工、家具制造、汽车服务、加油站等行业为重点,采取源头和全过程控制,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彩印包装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和预涂膜技术;汽车服务鼓励使用水性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禁止露天喷涂,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导入处置设施;全面完成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深度回收装置建设,严格防范汽油、柴油泄漏。

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分区域、分时段禁止露天烧烤,逐步推广高效环保烧烤炉。建立餐饮单位动态的管理台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不漏户。完成三县一区城区所有餐饮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并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或采用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吸油烟机,减少餐饮油烟污染。

(六)提升科学精细治污能力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要合作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平台,落实已签定的共同推进空气污染防治合作协议,开展凉州区精细化风向风速预报、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评估和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做好沙尘天气过程监测保障和气象资料、影像资料的收集,准确评估沙尘天气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做好沙尘影响空气质量应对工作。在7天城市空气质量指数和首要污染物精准预报基础上,逐步开展空气质量10—15天中长期预测,进一步提升细颗粒物和臭氧预报准确率。

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平台,充分发挥雷达巡航、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平台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调度管理各微型监测站点数据,协助巡查人员尽快找准导致污染指数升高的污染源。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城区“五个禁止”制度,真正运行好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监管作用。

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聘请专业团队对全市大气污染进行成因分析,改进和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提高污染预报预警准确率,提高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源源解析的准确度,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一步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专栏2 大气环境改善工程

1.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民勤县城区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建设、天祝县集中供热改造扩建、凉州区燃煤锅炉淘汰项目等。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农牧村小火炉及土炕改造工程、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2.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质量标准VOCs含量限值,推动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在木质家具生产、工业防护、道路交通标志等领域,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替代溶剂型油墨;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推进实施公路运输挥发性有机液体底部装载方式改造,针对储罐、装载、污水集输储存处置和生产工艺过程等环节建设适宜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建成武威联硕生物生物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凉州区制种行业烘干热风炉“煤改气”项目和武威市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3.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实施古浪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15万吨熟料堆场无组织排放治理升级改造、西泰电冶有限责任公司无组织烟尘治理项目、天祝县碳化硅企业生产线进行脱硫除尘环保提升改造等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减少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为抓手,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加快推进黄河上游支流大通河、金强河流域和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系统推进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污染治理,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的全覆盖。促进水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为主逐步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

(一)深化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

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持续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不达标水源地专项治理,强化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质预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能力。

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治理,推动建立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协同治理制度。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研判风险等级,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开展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推进“一企一库”“两场两区”(重点工业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防渗情况排查检测和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快推进报废矿井、钻井回填、尾矿库、填埋场防渗改造,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健全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推进地下水环境“一张图”管理。

(二)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

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充分论证、规范设置审批入河排污口。依据水体重要程度和水环境质量维护改善要求,按照排污口特征和类型,分别提出整治要求。对现有及新设的入河排污口,完善公告牌、警示牌、标志牌等设施,规范入河排污口排放模式,积极推进流域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监控设施的建设,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验收、评估标准。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审批制度,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根据入河排污口排查结果,在监测、溯源的基础上,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结合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底前,初步完成黄河和石羊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

强化工业污染管控,严格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监管。加强全市3个省级工业园区(甘肃武威工业园区、甘肃武威黄羊工业园区和武威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和4个市级工业园区(凉州工业园区、武威民勤红砂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污水排放和回用监管,做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维护,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名录库的基础上,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废水排放摸排工作,不断建设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强化城镇污染治理,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市建成区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暂不具备纳管集中处理条件的地区,推行污水就地分散模块化处理方式。到2025年,凉州区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零直排”。加大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力度,加快污泥资源化利用创新,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超过90%。加快实施民勤县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探索全市净水集约化、中水资源化、污水减量化循环利用综合治理新模式。大力推进污水管线建设,加强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城中村”等薄弱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配合城郊乡镇、大型居住社区、重点地区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一、二级配套管网,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三县一区城市建成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重点建制镇在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完善收集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处率。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有效控制初期雨水面源污染,因地制宜采用点(调蓄池)、线(沿河收集管线)和面(下凹绿地、湿地、蓄滞洪区)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调蓄处理初期雨水面源污染。及时清运城市垃圾,禁止违法倾倒,严控进入城市排水系统。

(三)逐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流域地下水、地表水、天上水、外来水、排放水“五水”共治并用,实现净水集约化、中水资源化、污水减量净化利用。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水权水价和水管体制改革、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六大节水行动”,加快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三大工程”,大力推广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4以上。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市和县城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深度节水、极限节水。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5.6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24立方米以内。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统筹企业和园区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的集成优化,促进废水循环利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率达到92%以上。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制定完善鼓励再生水利用的相关政策,支持城市绿化等公共领域率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凉州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70%以上,其他建制城镇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四)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将生态用水纳入流域水资源配置和管理,明确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控制指标,结合河湖生态流量常态化监测和管控,强化监管与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落实动态管理。加快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实施生态流量保障的河流、湖库进行清单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和流域管理机构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加快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提高重要水文断面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覆盖率以及河流小流量时的测验精度,尤其提高非汛期生态流量测报能力。加强江河湖库水量配置与调度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将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突出生态用水重要性,提升生态用水量占比。科学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以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制定河湖生态流量调度方案,逐个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辖区内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

强化河湖岸线管控,全面加强河湖监管,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各级河湖长主体责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走向“有力有为”。健全水利监管体系,强化水域岸线管理,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加快完成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立桩、确权登记。加强监督执法,大力整治侵占、破坏河湖的行为,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动,保护和合理退还河湖生态空间。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按照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对重点河流湖库生态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缓冲带拦截污染、净化水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以保护和改善河湖生态空间为目标,加大河湖水系、调引水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严格控制与流域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积极腾退恢复重点流域受侵占的生态区域,维护自然岸线生态功能。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开展市级示范河湖建设。推进流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加快重要干支流的生态保护与治理,进一步巩固石羊河全国示范河湖建设经验和成果,拓展示范效应,复制推广“石羊河模式”,根据全市其它市级河流现状基础条件,分年度建设市级示范河湖,打造“人水和谐”的河流生态长廊。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构建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在重要生态功能水体、流域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重点进行本底调查和水生态健康评估。

专栏3 水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1.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加强杂木河渠首、西营河渠首等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凉州城区、古浪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保护、天祝县安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项目。

2.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建成武威国际陆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古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天祝县松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工程,实施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开展天祝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天祝县打柴沟镇至宽沟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天祝县乡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凉州区局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3.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新建、改造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等工程;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对整治完成的排污口开展监测点设置、标识牌设立、安装计量和视频监控、管网及渠道规范化建设等工程。

4.实施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黄河流域天祝县松山流域水环境生态治理、凉州区主要河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和武威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等项目。

5.水资源配置与保障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和水资源配置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凉州区调蓄工程、古浪县黄花滩调蓄供水工程、民勤县城乡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天祝县黑马圈河干渣子调蓄水池等重点工程,提升水资源调配保障能力。

6.实施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利用项目。启动凉州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推进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民勤县污水处理厂、古浪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等项目。

三、不断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一)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管体制。加大对污染地块的管理力度,继续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和定期会晤沟通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与标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管理。治理区域相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整农用地利用方式和农作物种植结构,并进一步加大农用地分类管理力度。定期更新发布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不断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准入管理机制。全面巩固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充分结合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成果,建立耕地土壤修复效果长效性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健全耕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推进产出农产品协同监测。适时加强林地、草地,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等土壤保护力度。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把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落实准入管理要求。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及时更新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

(二)深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加快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落地实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优先治理城乡结合部、乡镇所在地、中心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旅游风景区等生态环境敏感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衔接。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项目落实。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管理体系建设,以庄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排污水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推动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问题。到2025年,确保不出现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8.5%;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建立“社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实现全市建制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通过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加强引导、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前端源头分类准确性。持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实现美丽乡村和环境整洁村全覆盖。

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引导和支持各地开展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推进养殖粪便、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全面推广更为科学的测土配方和施肥技术,合理确定化肥施用量,加快实现水肥一体化利用。

专栏4 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1.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建设等,实施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古浪县、天祝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改造提升。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农田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废弃物,实施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天祝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3.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稳定达标运行凉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切实加快民勤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等项目,加快推进天祝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等项目,完善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

四、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修订《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不断提升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积极开展噪声扰民问题治理,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落实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鼓励创建安静小区。适时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评估,提升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一)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规划控制,合理控制道路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加强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执行新改扩交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加强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确保配套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到位。交通项目的改扩建工程要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对道路两侧超标区域采取隔声屏障或隔声窗等降噪措施。推进交通干线噪声治理工程。对道路和铁路干线两侧存在居民住宅且夜间交通噪声超标的路段实施优先治理工程,采取隔声屏障及隔声窗等工程治理措施,改善居民夜间声环境质量。

(二)强化社会生活及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即将出台的《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强噪声监测和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和声环境状况。严格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注重乡村地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加大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处罚力度;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并加强后期监管。针对近年来,投诉较多的广场舞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群众性娱乐文化活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场所群众性娱乐文化活动的管理。

第五章 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抢抓国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大战略机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特别要实施好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和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项目,确保民勤不成为第二个罗布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为着力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不断优化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管理办法和监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及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机制,强化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将实施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积极推进内陆河流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生态大市。

一、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一)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构建以祁连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国家公园保护制度,整合各类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复原连通生态廊道,开展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居民、耕地退出。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公园分区管控机制。配合省上实施国家公园建设工程,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推进祁连山冰川、雪山、河流湿地保护修复等工程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稀有物种,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构建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成健康稳定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的24%以上。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建立严格管控体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以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沙漠化和水域岸线等区域为重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

(三)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

建立健全武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协同推进空间保护和开发格局的优化,建立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以将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为核心,优化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以保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为目标,严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保障生态功能,以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四)加强监测评估与执法监管

加快完善生态保护评估体系,加快构建和完善“天空地”一体、上下协同的生态监测网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五大评估,全面掌握全市和区域生态状况变化趋势。组织开展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每五年一次对全市生态系统格局、质量、功能和保护状况综合评价,每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调查评估,重点评估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强化目标责任制。重点管控人为干扰活动,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形成生态破坏问题清单和修复计划清单。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成效评估工作,结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破坏问题执法监督等,通过非现场监管、大数据监管、无人机监管等方式,强化对破坏湿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线等区域的监管,对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采砂行为进行核实查处。强化生态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其他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制定印发年度“绿盾”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发现和查处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

二、持续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保护的意见》(甘办发〔2021〕34号),全面保护祁连山区森林、草原、河湖、湿地、冰川等生态系统,加强祁连山沿山浅山区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实施祁连山人工增雨雪工程,增加区域内降水量。开展祁连山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促进林草植被恢复,提高林草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配合省上对祁连山核心区采取自然休养等措施,提升生态自我修复功能,巩固祁连山生态治理成果。强化祁连山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严控水电开发,加强对现有水电设施下泄生态流量监管,依法依规推进旅游开发。强化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划定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完善草原围栏建设。落实甘肃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完善祁连山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祁连山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祁连山生态长效治理。

三、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深入实施《甘肃省“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武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坚持近中远结合,推进实施生态保护及修复、污染防治、节水控水及水利工程、黄河文化传承保护、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持续抓好水源涵养林保护与修复,增加森林、草原、湿地面积,提升林草资源质量,巩固提升流域水源涵养功能。以森林草原水源涵养区、重点水源地和农田草原工矿生态治理恢复区为重点,围绕杂木河、金塔河、西营河、古浪河等河流两岸等区域,实施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干支流河道综合治理,保障黄河径流稳定和河流健康。着力提升支流防洪能力,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和灾害应对能力,构筑黄河安全稳定防线。积极参与建设沿黄生态带,全面提升沿黄生态功能。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天祝县生态补偿综合试点县建设。到2025年,流域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逐步形成生态共治、环境共保、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格局。

四、巩固提升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成果

积极开展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前期工作,围绕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源涵养与河湖生态修复、防沙治沙体系建设、流域高质量产业发展等重大任务,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强化节水、防污治污、防洪减灾等措施,加大石羊河流域河流源头和水源区保护、荒漠化治理、水土保持、地下水修复等流域系统治理。确保《民勤生态建设示范区规划》《天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落地落实。争取开展引大入秦延伸增效等外流域调水工程和向石羊河流域生态补水前期工作。加大景电工程调水力度,确保民勤蔡旗断面下泄水量稳定在2.9亿立方米以上,民勤盆地地下水控制开采量稳定在0.86亿立方米以内,全面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

五、深化生态系统综合治理

(一)推进国土绿化倍增行动

坚持“南护水源、中保绿洲、北治风沙”布局,实施祁连山生态恢复、防沙治沙、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湿地保护、林草产业培育“五大工程”,扎实推进城镇、村庄、景区、产业园区、通道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科技创新、林草抚育管护“八大行动”。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精准落实绿化空间,科学确定绿化方式,合理配置林草植被,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退化林等空间开展造林绿化。加强混交林建设,倡导低密度造林,节约绿化用水,实现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完成营造林120万亩。科学处理造林绿化与耕地保护关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快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持续加强城市和县城绿地建设,提升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拓展城市绿化空间,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认种、认养、捐款等新的方式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持续推进森林草原扩面提质,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争取开展储备林试点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和森林质量。

(二)深入开展科学防沙治沙

认真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持续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八步沙林场治沙经验,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争取项目资金。在民勤县西线、北线、东线及凉州区、古浪县新修治沙道路沿线、邓马营湖片区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屏障,完成治沙造林100万亩。严格管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积极发展光伏治沙、“互联网+防沙治沙”、众筹治沙造林、认领义务植树造林基地等新模式,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武威特色的防沙治沙新路子。加快推进民勤生态建设示范区、古浪县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河西走廊(武威)风沙源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提升八步沙林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影响力,打造甘肃乃至全国重要的生态治理教育、科研、创新示范基地。

(三)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封育保护天然林草植被,促进自然修复,综合治理山麓地带水土流失。对主要支流两岸,以小流域为单位,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面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把小流域水土保持与面源污染、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河道综合整治相结合,提升小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在水蚀风蚀交错区,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治理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侵蚀沟道、沙化土地等,减少风沙危害、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区域农业生产。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加大凉州区、古浪县、天祝县森林草原水源涵养区和农田草原工矿生态治理恢复区水土流失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抚育幼林、人工种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封育治理、环境修复治理及保护性耕作等。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进行针对性治理,通过滴灌、喷灌等措施营造水保林、抚育幼林、人工种草,构建生物防护网,有效涵养水源,减弱径流对地表的冲刷强度。坡度在15°以下的耕地实施保护性耕作,增加植被和土壤覆盖度,有效降低土壤蒸发强度,控制农田荒漠化。

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组织协调机制,促使相关部门在综合防治、资金投入、监督执法、组织管理等方面形成合力。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积极推动淤地坝等水保设施远程监控。建立和完善全市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

(四)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修复

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强化资源安全保障,不断优化矿政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益,推进建立矿山生态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加大对采煤采矿沉陷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区综合治理,实施矿山地质与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历史遗留矿山及采煤沉陷区通过工程、生物措施进行治理。全力抓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等各级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治,适时开展复查复核和“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严防关停退出项目死灰复燃。进一步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开展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核查,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水平。

六、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一)加强草原保护与修复

全面落实武威市《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1〕85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草原保护修复治理。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划定草原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核定草原理论载畜量,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超载过牧、违规放牧等行为。加强草原资源保护,从严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科学合理划定基本草原范围,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加强草原征占用管理,按照“先审后批、先批后建”程序,依法分级做好审核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擅自改变草原用途。大力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加快退化草原植被和土壤恢复,完成草原综合治理200万亩,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加强草原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草原资源基况调查监测、草原生态评价、年度草原动态监测、专项应急监测等工作。加强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不断提高防治水平。

(二)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与修复

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起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责任和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积极推进智慧林草工程建设,提高林草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治草,坚决查处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三分造、七分管”,落实林木抚育管护各项措施,切实提高造林成活率,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湿地保护与修复

编制《武威市“十四五”湿地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落实湿地管护责任,加强自然湿地保护,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资金支持,全面提升基础服务设施和管理水平,严格湿地用途管制,强化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按照统一部署,建立全市湿地分级体系,明晰湿地的事权划分,重点保护生态系统典型、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的自然湿地,逐渐形成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层级合理的湿地保护格局。争取项目资金,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和周边植被。完善湿地保护成效指标在内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成全市湿地保护建设的样板。加强绿洲石羊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河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持河流、湖泊、水库水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完整性。加快开展河流湿地修复工程,实施河流生态廊道连通工程。开展重要水生物种资源及其关键栖息场所等调查监测。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21〕53号),积极做好原生性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的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初步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完善保护网络体系,确保国家战略性生物资源得到较好保存。加强对濒危动植物物种和古树名木的拯救与保护,在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存活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划出一定面积的陆地或水体用于保护和管理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争取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组织开展外来物种入侵情况实地调查,开展外来有害入侵物种专项整治,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

专栏5 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古浪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依托国家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示范区、退化林分修复、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蚂蚁森林项目,实施省政府批复的《古浪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规划》,完成防沙治沙40万亩,沙化草地治理30万亩,全面修复建设北方防沙带,持续改善沙区生态环境,筑牢防风固沙屏障。

2.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民勤县生态建设示范区规划》《天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3.武威市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完成人工造林48.1万亩,封山(沙)育林(草)21.7万亩,退化林修复16.5万亩,工程固沙30.6万亩,人工种草8万亩,草原改良82万亩,围栏306公里。

4.武威市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争取完成人工种草32万亩、草原改良88万亩。

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在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补播改良、浅耕免耕种草、松土施肥、鼠虫病害和毒杂草防治、建后管护等综合措施,加快退化草原恢复。

6.规模化防沙治沙项目。全面完成古浪、民勤2个试点建设任务,并在北部沙区逐步推进。

7.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建设好武威市市级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突出,治理模式多样、系统完整、生态治理效果明显的精品示范工程区。

8.黄河上游重要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黄河上游重要支流大通河、金强河为重点,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天祝段生态治理、林草湿地行洪滞洪功能恢复等工程,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9.河流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加快对大通河、庄浪河等黄河上游主要支流的保护与治理,重点启动庄浪河天祝县城段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统筹推进天祝县松山流域、古浪河、大靖河等河道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10.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核查,实施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对古浪县废弃砖瓦厂、采砂坑及天祝县炭山岭镇四台沟废弃砂金矿、西大滩镇小滩河历史遗留废弃砂金矿区进行综合治理;对凉州区康宁镇土佛沟、金塔镇土佛沟泥石流和天祝县哈溪镇古城村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

第六章 持续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一、落实“三线一单”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从布局上降低环境风险。用地环境风险方面,应在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周边禁止新增排放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域周边原有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逐步削减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长远应做好关闭、搬迁和土壤修复;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强化企业、化工园区、区域、流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强化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开展企业隐患排查自查及督查工作。各工业园区应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建立风险源动态信息库。强化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创新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院等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沿河流、水库工业企业应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分“一般、较大、重大”划定环境风险等级,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全面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各工业园区和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加大技术支撑力度,助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加快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机制

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的政策体系和工作规范。明确技术标准,构建分类投放、定点暂存、末端回收的收运流程。加快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转运)项目。到2025年,凉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持续保持低水平。严控重大及以上辐射事故。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跟踪监控100%,涉源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上报率100%。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伴生矿放射性废物规范管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面能力全面加强,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显著提升,辐射应急物资有效储备,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一)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制

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依法从严监管,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应急能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努力推动辐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实施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审批服务,推进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性同位素审批备案程序线上办理。督促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全面使用,实现对人员培训、监测、监督检查、年度评估等信息全覆盖。注重风险防范,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二)提升核与辐射监管能力

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开展核医学、同位素测井等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电子辐照加速器辐射安全风险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 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开展输变电、广播电视等电磁设施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满足执法监测、应急监测需求。完善辐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武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辐射应急指挥体系和部门间应急响应联动。定期开展市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督导县区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并进行综合评估,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强化应急车辆、应急监测设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推动建立全市放射源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大核安全文化宣贯力度,深入推进公众沟通与科普宣传。

四、严格危险废物管控

(一)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有关要求,不断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理设施短板。提高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理处置能力,加强对化工、汽修等企业危险废物监管,开展废矿物油、废弃荧光灯、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试点。推进危险废物管理精细化,实施危险废物重点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设施监管。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核发经营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建设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

(二)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

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管控。持续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水平,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按年申报登记制度,健全全市医疗废物收运管理体系。2022年6月底前,各县(区)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逐步向农村地区拓展。到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鼓励医疗废物协同处置,统筹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以及其他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至少建设完善一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同时按照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进行规范处置。

五、完善生态环境应急体系

(一)深化环境风险源管理

严格落实环境应急预案,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探索建立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水污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体系。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涉氯、涉氨单位,以及化工和医药等重点行业,定期排查环境风险源,建立环境风险源管理系统。

(二)提高应急综合保障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建成覆盖各县区、各工业园区以及重点单位、重点风险源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组织企业建设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演练,健全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机制。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方法和设备,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建立环境应急专业物资储备库,提高应急综合保障能力。

(三)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继续推进与周边市县环境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信息互通共享、联合监测、协同处置,建立沟通及时、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联动联控机制。加强跨部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交通运输、应急、气象、水务等部门联动机制,完善、细化联动协议内容,健全与公安、应急等综合性及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长效联动机制。

专栏6 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工程

1.固废综合处理提升工程。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短板,加快武威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升级改造,实现五类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置;完成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改造及运转能力提升项目;推进民勤县、天祝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开展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及焚烧一体化处理,实施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等项目建设。

2.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全市环境风险点分布、环境风险防控工程设施及环境应急能力现状调查,实施甘肃省武威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天祝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及应急物资库建设项目。

第七章 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标准、监测评估预警、监督执法和督查问责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健全监测、评估、执法、监督等监管机制,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转化融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市、县党委和政府要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武威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武办发〔2020〕31号)要求,进一步靠实各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严格执行武威市生态环境领域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厘清市级和县(区)财政支出责任,分级落实财政投入。强化目标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设定全市的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全力配合做好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专项督察办法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配合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市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紧解决整改落实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强化监管,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落实排污单位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排污单位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监管。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科学处理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的关系。督促排污单位落实台账管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证后管理制度。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全覆盖。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加强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管理,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实施环境保护领跑者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全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监督排污单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全面落实污染治理、风险管控等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强化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排污单位要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和问题核查机制,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建立完善重大环境事件舆情快速响应机制。发挥群团和社会组织作用。全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各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群众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全市义务教育课程、国民教育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90%以上,继续深入开展环保设施、监测设施场所向社会公众开放活动。

四、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制度改革创新,强化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联动,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提升规划环评效能,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不断健全完善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全流域水生态保护,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农村环境治理机制。强化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协同联动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优化监测体系和能力。根据《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综合评估信息平台,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实行“谁考核、谁监测”。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激励惩戒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推动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为主、外部质量监督为辅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提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探索推进水环境质量预警预报业务和技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甘肃省基层监测机构现代化评估标准。到2025年,全市县区监测机构具备独立开展行政区域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的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注重“柔性”执法,制定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推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建立非现场监管程序规范,以自动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统一着装和标志,配齐配全执法车辆装备,完善执法人员保障机制,争取2022年前达到装备标准化建设要求。

五、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建立全市环保产业名录,搭建环保产业交流平台。紧紧围绕“十大生态产业”,形成新的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效益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和重点减排工程。探索环境治理新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完善价格收费机制。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清洁供暖价格政策。

六、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深化企业环境信用建设,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甘肃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制定武威市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利用相关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

七、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体系

不断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法规体系、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将法治宣传及法规解读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研究,做好全市其他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鼓励开展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制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形成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县区,政府当年环境治理投入不得低于上年。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加强金融扶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强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专栏7 构建环境治理体系重点项目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优化监测体系和能力,开展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重点乡镇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加快武威市水环境质量综合监控系统建设。

2.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市县(区)两级执法队伍装备、车辆等能力保障。

3.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完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工作,依据每年重点排污企业名录,对新增企业纳入自动监控设施年度安装计划,确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率达到100%;全面推进涉VOCs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做到应装尽装;开展涉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调查,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完成重金属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实施机制,有效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明确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同步制定本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县区规划,一体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担责尽责,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任务目标的落地落实。

二、拓展融资渠道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生态修复、能力建设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坚持资金投入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形成常态化、稳定化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并强化监管。积极探索地方公债融资模式,着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推广、面源污染治理、重大项目科技攻关等政府主体事权类项目资金支持,努力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推行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生态环保投资项目。引导各类投资企业增加环保设施建设的投入,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三、强化科技支撑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四个面向自主创新、支撑发展、重点跨越、引领未来科技创新方向的科技发展方针,充分发挥环境科技创新对环保工作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技术创新。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装备、产品生产和服务型企业,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投资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集约利用、低碳循环发展和环境友好产业体系建设。

四、健全考核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力度,加强分析研判。每年开展自评总结,适时开展动态监测。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规划宣传,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对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规划约束性指标和相关任务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下年度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的重要依据,引导倒逼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在2023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及时优化调整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2025年底开展终期评估,全面梳理总结“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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