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的宁夏平罗工业园区一园三区中的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平罗化工产业园)用水管控不到位,大量企业长期违规取水,园区污染隐患突出。
一、基本情况
石嘴山市平罗县地处宁夏黄河冲积平原下部,水资源短缺,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212立方米左右,是自治区平均水平的1/3,是全国的1/10。水资源利用粗放,2020年全县万元GDP用水量为429立方米,是自治区平均水平的2.5倍,是全国的7倍。都思兔河是黄河一级支流,流经平罗县境内10公里后汇入黄河。平罗化工产业园主导产业以煤化工、精细化工、电石等为主,目前入驻各类用水企业81家。园区占地约19平方公里,距黄河干流不足5公里,距都思兔河200米左右。
二、主要问题
(一)水资源管控缺失,企业长期违规取水
平罗县对工业取水长期缺乏有效管控。平罗化工产业园除2020年底投产的1家发电企业有取水许可证外,其余80家用水企业均未获得取水许可证,长期违规取用黄河水。为园区供水的宁夏水投平罗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5月建成投产以来,未经许可取用黄河水2100余万立方米。为解决园区新增项目用水指标,平罗县曾于2016年和2017年先后两次向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局书面承诺,对新建企业全部通过水权转换获得水权指标,但2017年以来新开工建设的59家企业无一取得工业用水水权指标,2017年编制的平罗化工产业园水资源论证报告至今未通过审批。
(二)督察整改不到位,水环境保护不力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平罗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宁夏回族自治区整改方案提出2019年4月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并确保园区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督察发现,园区污水处理厂2019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因建设标准低,园区内制药、化工废水成分复杂和工业废水偷排等原因,投运以来长期运行不正常,2021年3月24日后更是一直停运。平罗县政府要求,污水处理厂停运期间,园区企业自行将污水转运至50多公里外,委托第三方污水处理企业进行处理,并对纳管企业排水管道进行封堵。但仍有部分企业违规将污水排入收集管网,通过管网渗漏或检查井溢流排放。一些单位违规用污水洒水降尘,仅2021年2月至6月,园区管委会就将7000余吨管网污水违规用于固废填埋场洒水降尘。在污水处理厂长期不正常运行和停运的情况下,园区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屡禁不止。2021年以来,仅园区管委会下达的违法排污整改通知就有29份,其中涉及私设暗管排污的6份,废水溢流排放的9份,未按照规定纳入管网的6份。
(三)大量污水不知去向,园区污染隐患突出
对平罗化工产业园近两年供排水平衡分析发现,2020年和2021年1—11月工业用水量分别为528万吨和595万吨,2020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为49万吨,而2021年1—11月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及停运后转移处理的污水总量仅31万吨,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不知去向。此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85万吨尾水排至距离黄河干流仅2.6公里的1号、2号尾水库,2021年4月地方监测结果显示,水体氨氮浓度为36.6毫克/升,超排放标准6倍,已有近70万吨超标尾水蒸发或渗漏。督察组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到,库中水体颜色发黑、气味刺鼻,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群众反映强烈。
都思兔河入黄河乌陶公路桥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2020年10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排查监测结果显示,其挥发酚浓度从入平罗化工产业园段前的0.0017毫克/升上升至乌陶公路桥监测断面的5.66毫克/升,超该断面控制标准565倍,给都思兔河乃至黄河水质安全带来严重污染隐患。
三、原因分析
平罗县对化工产业园用水管控不力,承诺的工业水权转换工作推进迟缓,对工业企业长期违规取用黄河水未进行有效监管。大量工业废水违规处置,甚至去向不明,污染隐患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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