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太原市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查十类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VOCs整治行动重点查处10类环境违法行为:
1.工业涂装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2.以敞开、泄漏等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形式储存、转移、输送、处置含VOCs物料的;
3.在不操作时开启VOCs物料反应装置进出料口、检修口、观察孔等的;
4.敞开式喷涂、晾(风)干等生产作业的;
5.应开展而未开展、未按标准频次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的;
6.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发生渗液、滴液等明显泄漏,有机废气输送管道出现破损、异味、漏风等可察觉泄漏的;
7.高浓度有机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
8.不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有机废气的;
9.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VOCs自动监控设施的;
10.VOCs监测数据、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测数据及运行管理台账弄虚作假的。
据了解,在高温、强紫外线的照射下,挥发性有机物极易发生化学反应而生成臭氧。依照最新的监测数据,1至7月,山西省太原市臭氧浓度210μg/m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为此,太原市启动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原标题:山西太原严查十类涉企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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