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规定了餐饮业单位选址与总平面布置、环境保护设计的总体要求、油烟排放、排水与隔油、噪声与振动控制、固体废物控制及管理要求。适用于城镇区域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含非经营性食堂)的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农家乐等农村范围内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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