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HJ 552夜间噪声测量时间问题予以解答。详情如下:
来信:
在HJ 552-2010标准中6.5.3.2.b)监测频次:夜间监测2次(22:00-24:00和24:00-6:00),指的是第一次必须是在22:00-24:00,第二次必须是在24:00-次日6:00之内?还是这两次测量的时间只要是在22:00-次日6:00之内就可以?
回复: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552-2010)第6.5.3.2.b)条的要求,夜间两次监测应分别在22:00-24:00和24:00-次日6:00两个时段内进行。规范设定此要求是由于这两个时段的交通流量有较明显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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