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关于标准GB 20952的疑问予以解答。详情如下:
来信:
1、GB 20952-2007是否已在2021.04.01作废? 2、GB 20952-2020中7.2条款,要求“2022 年1月1日起,现有加油站执行本标准储油、加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那是否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现有加油站还是执行2007年版,这段时间内,2007版与2020版并行?2007版也可出具CMA报告或者可直接进行标准变更备案,用2020年出具CMA报告?
回复:
1.国标GB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7.1条规定:2021年4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卸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第7.2条规定:2021年4月1日新建加油站起执行本标准储油、加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2022年1月1日起,现有加油站执行本标准储油、加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对于2021年4月1日-12月31日间,现有加油站储油和加油站排放控制要求,可以执行GB20952-2007中规定的排放控制要求。
2.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现有加油站储油和加油排放控制要求可以执行2007年版,用2007年版标准出具CMA报告,或进行标准变更备案后采用2020年版标准出具CMA报告。2020年版国标和2007年版国标要求在油气回收系统管线液阻、系统密闭性和加油枪气液比控制方面基本一致,进一步增加了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浓度和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无组织排放浓度两个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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