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节约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时代发展的要求。2018年,焦作市成为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2019年,按照分批实施、积累经验、示范带动的原则,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焦作市全面铺开;2020年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焦作市成为全省首家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立法的城市。至此,焦作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法可依。
《条例》颁布以来,焦作市通过试点先行,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全链条闭环体系,制定实施范围、裁量标准等配套政策,全力保障《条例》顺利实施。截至目前,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已在69个试点小区开展专业化运行,试点小区知晓率、发卡率、参与率达90%以上,城区各大商场和农集贸市场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分类收运环节,初步实现了在试点区域和单位按照垃圾分类“四分法”,对各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转运。
为全面落实《条例》,焦作市公布了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据了解,焦作市2021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为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北至影视路、南山路,南至大沙河东,东至万方产业集聚区东界,西至大沙河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场、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停车场、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确定的109个居民小区、9个村庄。
同时,焦作市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各城区环卫部门联合城管部门重点针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商场等公共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五必查”,即一查是否建立分类工作制度,二查是否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三查是否在收集容器上设置分类投放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投放引导标识,四查是否设置集中投放点、规范分类,五查分类投放设施周边环境是否脏乱差。
为加强《条例》宣传引导,焦作市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制作宣传册、宣传片、微视频等,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筑牢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坚持宣传发动无死角,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八进”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进窗口),积极举办现场会、交流会和大比武活动,鼓励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坚持评优奖惩不放松,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质量评比,广泛开展最美小区、最差小区双向评价,完善奖惩措施,树立一批典型,通过宣传,合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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