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经全面启动。
此轮督察已组建的7个督察组将分别对北京、天津、浙江3个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
继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首次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纳入督察范围之后,第二批督察为何“选中”了中铝集团和中国建材两家央企?记者进行了梳理。
均涉及高污染、高耗能行业
一方面,两家央企都属于生产型企业,其经营范围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涉及自然资源利用或高污染、高耗能行业。
比如,中铝集团官方网站显示,其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及工程技术服务等,是目前全球第一大氧化铝供应商、第一大电解铝供应商,铜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是经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之一,是亚洲规模最大的铅锌企业。
而中国建材则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世界领先的新材料开发商和综合服务商,其水泥、商混、石膏板、玻璃纤维、风电叶片、水泥玻璃工程技术服务等几项业务规模居世界第一;超薄电子玻璃、高性能碳纤维、锂电池隔膜、超特高压电瓷等多项新材料业务国内领先。
均曾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而备受关注
同时,两家央企在过去都曾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比如中铝集团,就曾经被督察组点名批评。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广西督察时,发现其多家下属公司因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遭所在地群众多次举报。督察组在下沉核查时发现广西稀土公司岑溪、贺州分公司还涉嫌越界开采问题。之后,中铝集团组成专项调查组赶赴广西稀土的下属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整改。
公开报道显示,2017年9月,环保组织“好空气保卫侠”向原甘肃省环保厅举报,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北侧山谷谷口附近有一垃圾堆弃点,未建设任何防护措施,且垃圾堆内有大量石棉纤维和碳棒等含有危险废物成分的工业废料,已涉嫌危险废物不当管理。
经查,举报反映倾倒物为铝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阴极炭块(2016年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代码HW048),倾倒量约1500吨,系兰铝公司2016年以前大修期间产生的。兰铝公司与甘肃欣鑫炉料有限公司签订废阴极炭块处理协议,委托其对大修过程中产生的大修渣(废阴极炭块)进行破碎处理,对分离出的钢棒和破碎后的阴极炭块返回兰铝公司进行后续利用。甘肃欣鑫炉料有限公司对部分阴极炭块未按环评要求返回兰铝公司回收,非法堆存。
事后,兰州市政府对企业班子成员进行约谈;由企业对6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兰州市政府就属地化监管不到位问题,对两名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问责。企业分管环保的和分管物流的两名处级干部都被撤职。
因生态环境问题,中国建材也曾经多次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5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显示,中国建材旗下重庆市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在其废气自动监控设施上私自加装了过滤、吸收装置,被当地环保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实施人陈某被行政拘留5日。这并不是这家企业首次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在此之前,这家企业还曾因改变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线路而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但这只是中国建材关联公司环境问题的“冰山一角”。公开报道称:“在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网站上市公司环境表现一栏,中国建材这家水泥行业龙头央企,共有102条环境监管记录。这使得中国建材在1154家被监测的上市公司中,长期占据着环境监管记录数量前列位置。”
针对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表示,督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督察有关省(市)、中央企业、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情况,推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针对中央企业,还要督察其所属企业单位环境守法和落实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情况。
资料显示,这两家央企在各自领域均属于龙头企业,连续多年位居世界五百强企业之列。多年来,其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取得了哪些成效?以问题为导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又会发现什么问题?督察组最后的评价又是什么?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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