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琼府办﹝2018﹞27号),做好城镇内河(湖)监测支撑,确保2020年治理三年行动收官之年纳入治理范围内的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断面(点位)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2020年5月,我中心继续组织各市县环境监测站对全省重点治理的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开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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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份海南省重点治理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2020-06-08 15:51 来源: 海南生态环境厅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琼府办﹝2018﹞27 号),做好城镇内河(湖)监测支撑,确保 2020 年治理三年行动收官之年纳入治理范围内的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断面(点位)达到 V 类及以上水质,2020年 5 月,我中心继续组织各市县环境监测站对全省重点治理的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2020 年 5 月,纳入省重点治理的 91 个水体 97 个断面(点位)中,除因工程因素不具备监测条件及已不存在的水体外,实际监测 86 个水体 92 个断面(点位)。监测结果显示:18 个断面(点位)水质优良(地表水Ⅱ类、Ⅲ类、海水一类、二类),占 19.6%;28 个轻度污染(地表水Ⅳ类、海水三类),占 30.4%;19 个中度污染(地表水Ⅴ类、海水四类),占 20.7%;27 个断面重度污染(地表水劣Ⅴ类,海水劣四类),占 29.3%。 与上个月相比,水质优良断面(点位)比例下降 7.5 个百分点;水质轻度污染比例下降 4.4 个百分点;水质中度污染比例上升 10.9个百分点;水质重度污染比例上升 1.0 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优良断面(点位)上升 2.4 个百分点;水质轻度污染比例上升 2.4 个百分点;水质中度污染比例上升 1.4 个百分点;水质重度污染比例下降 6.2 个百分点。

详见图 1。

按照《海南省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关于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的补充通知》(琼环水字〔2018〕28 号)确定的考核办法评价,实际监测的 86 个水体 92 个断面(点位)中,63 个断面(点位)达到考核目标,占断面(点位)总数的 68.5%,环比下降 6.5 个百分点;同比上升 9.4 个百分点。详见图 2。

与上月水质状况相比,本月 59 个断面(点位)连续两个月达标(或改善);19 个断面连续两个月超标(或未改善);4 个断面水质好转,由超标(或未改善)变达标(或改善),分别是海口市西崩潭、三亚市盐灶溪盐灶大桥、东方市罗带河罗带桥、陵水县椰林镇长水洋大排沟断面;10 个断面水质下降,由达标(或改善)变超标(或未改善),分别是海口市响水河铁桥村、白水塘、道客沟、河口溪、三亚市三亚西河月川桥、五指山市太平小溪冲山一桥、文昌市文昌河人民桥、港尾沟清澜一小、澄迈县黄龙岭小溪头下村、乐东县南丰溪番豆村断面,水质下降原因主要是现处于旱季,水量减少、海水倒灌、入河排污口截留不彻底等。

2020 年 5 月纳入“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治理的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详见附表 。

2020 年 年 5 月海南省重点治理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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