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九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工作会议在浙江湖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协作小组组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委书记车俊致辞。生态环境部部长、协作小组副组长黄润秋在会上讲话。上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龚正,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国英分别介绍了本省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作进展、下一步安排和有关政策建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编制长三角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快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对长三角区域下一步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作出部署。
李强在讲话中指出,经过近年来三省一市和各方面不懈努力,长三角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要看到,长三角是资源开发强度高、生态超负荷运转的地区,生态环境具有较大的脆弱性,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还不够稳固,还有一些地域领域存在不平衡等问题。长三角区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我们要提高站位、保持定力,不断深化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规律性认识,守住自然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切实保护好人民的绿色家园。
李强强调,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长三角污染防治协作往深里做、向实处落,不断迈上新台阶。体制机制协同要务求实效,加强各类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共享,加强跨区域、多部门的执法联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协同,加快形成多个领域的环境风险预警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跨境污染治理要攻坚克难,大气治理要聚焦主要污染物,下决心加大对石化、印染、工业涂装等行业的整治力度;水环境治理要强化上下游协同,把相互之间的责任和义务统一起来,把不同地区的功能布局和利益诉求统一起来,“一河一策”定方案、抓落实。环保重大项目要加快推进,特别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医废危废收集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建设的联动和共享,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和布局优化,更好盘活资源、发挥最大效应。要切实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各项政策举措落地,通过智能化手段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标准、监测和执法“三统一”,共同把一体化示范区打造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标杆。
车俊对国家有关部委和沪苏皖三省市长期以来给予浙江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长三角区域近年来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取得显著成效。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指导发展的核心理念,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坚决推动“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坚持以改革创新引领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美丽都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互动交融的全域秀美发展格局,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美丽浙江大花园,不断拓展“两山”转化通道,使绿色日益成为浙江发展的动人色彩。下一步,浙江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强化“三个地”政治站位和“重要窗口”使命担当,深化跨区域生态环保合作,坚决打赢长三角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护可持续发展生命线,共挑绿色发展“金扁担”,为绿色美丽长三角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黄润秋指出,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成立以来,一市三省及协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进展明显,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顺利,区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长三角区域部分城市环境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尚不匹配,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存在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水环境综合治理进度不均衡等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既支持服务 “六稳” “六保”,又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如期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提前制定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谋划“十四五”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任务,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巩固提升污染减排,着力推进生态扩容,落实长江保护修复相关专项行动,打好碧水保卫战。
会上,协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汇报了区域协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会前,一市三省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体化工作备忘录;浙江省湖州市、江苏省无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关于建立太湖蓝藻防控协作机制合作协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