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公告
各有关排污单位:
为做好我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 1 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规定和《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等相关要求,纳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时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全州列入名录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凡未持有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或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的,都应申领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可根据名录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所属行业类别查看所属管理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其中重点管理类原则上由凉山州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类由17个县(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登记管理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但排污单位须在网上进行排污登记,17个县(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二、申领方式
申请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均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上填报,注册后登录填报并公开信息;纳入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输出打印并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纳入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网上填报排污登记表后,即可自动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自行打印留存。
三、申领时限
2017年至2019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养殖(生猪除外)、制糖、屠宰、乳制品、调味发酵制品、酒的制造、农副食品、方便食品、其他食品、人造板制造、家具制造、炼铁、炼钢、钢压延加工、水泥及石灰石膏制造、纸浆、精炼石油、煤炭加工、基础化学原料、肥料、农药、合成材料、玻璃制造、陶瓷、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汽车制造、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配件制造、电池制造、金属及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环境治理等33个行业属于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范围,未依法领证或登记的现有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3月底前,依法领证或登记,33个行业重点管理由县市生态环境局核发。其他现有纳入名录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8月底前,依法领证或登记。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排污许可证首次领取有效期3年,2017年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需要依法延续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凉山州生态环境局提出延续排污许可证申请。
四、法律责任
2020年5月1日起,我州将分阶段全面依法查处无证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违反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五、其他说明
生态环境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申领时限、办理程序等作出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技术政策咨询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 0834-2171015
西昌生态环境局 0834-2170526
雷波生态环境局 0834-8825333
越西生态环境局 0834-7613396
昭觉生态环境局 0834-8528377
甘洛生态环境局 0834-7817491
布拖生态环境局 0834-8533776
盐源生态环境局 0834-6365206
冕宁生态环境局 0834-6731611
金阳生态环境局 0834-8731820
木里生态环境局 0834-6525712
美姑生态环境局 0834-8240973
德昌生态环境局 0834-5288260
喜德生态环境局 0834-7443986
宁南生态环境局 18181335028
会理生态环境局 0834-5699152
会东生态环境局 0834-5422961
普格生态环境局 0834-4776101
各排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履行责任、守法经营、立即响应,及时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领或登记,在申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联系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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